一、审计情况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德宏州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州共115个易地扶贫搬迁审计项目,截至10月底只有芒市和陇川全部完成审计,其中芒市共完成53个审计项目,占全州项目的46%,处于全州领先地位。
二、审计措施及取得成效
芒市53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按时按质完成审计。项目聘请了4家中介公司进行审计,市审计局与中介签订了芒市易地扶贫搬迁审计项目委托协议书,审计组长不定期对审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审计质量。重点审计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项目概(预)算编制、审批、调整、执行情况;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等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审计送审金额27030.22万元,审定金额22955.81万元,审减金额4074.41万元,审减率15.07%。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勘察、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等问题。
三、审计存在的问题
53个项目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有效地促进了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也存在较多问题。
四、审计提出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相关报批手续。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合同条款的约定;加强对施工单位报审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做好工程现场签证管理,保证工程签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三是应严格监督监理单位履行好监理职责。四是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五是芒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点多面广,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深细程度不够,为满足脱贫摘帽工作需要,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内容变更较多,导致此次审计任务较重,加之审计力量和手段有限,对于此次审计未覆盖到的事项,建议芒市金宏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
下一步,芒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并公告整改情况。 (芒市审计局 贾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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