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审通〔2019〕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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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审计局对第四季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
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的通知
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芒市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45号)精神,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报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报告及报表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1月25日起,对芒市第四季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季度清欠账款跟踪审计重点
第四季度要围绕2019年“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的目标任务完成,加强审计监督。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内容:
一是清偿50%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部门是否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对照方案抓好细化落实。各部门是否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是否逐项制定清偿计划,是否逐项落实还款来源;是否将新增债券优先用于偿还拖欠账款;制定的清偿计划是否与财政收支情况、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方案等衔接。清偿方案是否落实2019年底清偿拖欠账款50%的目标,清偿拖欠账款的主要来源。清偿方案是否按清欠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落实。
二是抽查核实各部门拖欠账款情况。截至2019年10月31日、11月30日及审计结束时,拖欠账款情况,已清偿金额,清偿进度。2019年底前计划再清偿金额,年底前计划清偿进度。计划清偿拖欠账款的主要来源。对于年末无法达到清偿欠款50%目标任务的原因。
三是关注国家政策落实情况。针对拖欠账款的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了两办通知中明确的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从严控制津贴补贴标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等限制性措施。对于1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2019年是否全部清零,1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是否尽快清零。“零清偿”主体是否清零。
四是关注审计问题的整改。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抓好问题整改,要督促责任主体限期完成整改,突出审计时效。
二、建立旬报、季报和年报制度
从2019年11月起,至2021年1月底,分别按月、季度、年度报送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情况,由市减负办汇总后填报。
月报:每月8日前。
季报:3月、6月、9月13日前。
年报:年末12月18日前。
2020年每季度还继续开展跟踪审计,省审计厅将针对拖欠数额大、时间长、进度慢、“零清偿”主体较多等问题较为突出的州(市)开展重点审计。
三、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曾向前
审计组成员:杨晓燕
付青莲
匡爱芳
杨 玺
芒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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