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1号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公告)
2017年10月19日至2018年9月7日,芒市审计局对市发改局组织实施的芒市2013-2015年3个边境一线兴边富民工程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芒市2013年-2015年3个边境一线兴边富民工程为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由发改局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限为2013年至2016年。涉及中山乡、江东乡、勐戛镇、芒海镇、遮放镇5个乡镇。项目投入省预算内资金1625万元,实施了道路建设(村内道路)、水利建设(小型水利项目)、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及附属设施等建设。至2017年6月30日,收支相抵,芒市2013-2015年3个边境一线兴边富民片区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结余合计5.10万元,已全部缴回财政局国库。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2013年-2015年3个边境一线兴边富民工程,财务核算基本合规、有效。由市级承担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在市发改局经费行政账中核算。但存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责成市发改局尽快编制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时准确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二是加强项目完工固定资产移交工作,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明确产权,落实后期管护责任。三是加强工程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完善工程资料相关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发改局现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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