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

芒市风平镇卫生院患者就诊通告

浏览量:851    作者: 日期:2021/12/16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按照国家、省、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近期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特通告如下:

一、所有进入我院区域的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亮码、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请如实告知工作人员流行病学史及病情,如因隐瞒导致疫情传播和扩散,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门诊就诊须知:门诊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预检分诊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凭就诊凭条就诊。

   (一)发热患者(体温≥37.3℃),健康码呈黄码或红码人员,近14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德宏州抵边村寨旅居史的就诊患者到发热哨点诊室就诊,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二)发热哨点诊室不得拒绝接收发热患者,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诊室医师排查,风险评估为低风险人群,及时转至普通门诊就诊和治疗。

   (三)口腔科就诊患者及妇科手术患者,需持1周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预检分诊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凭就诊凭条和核酸检测报告就诊。

三、住院须知:办理住院的患者及其陪护需持提供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危急重症除外。住院病人原则上不陪护,病情需要时一患一陪护。住院期间遵守医院规定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外来工作人员进入医院病区需持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配合做好登记后方可入内。

    本通告与医院其它疫情防控措施不一致时,请以此通告为准。芒市风平镇卫生院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做出实时调整,此通告于2021年12月15日零时开始执行。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芒市风平镇卫生院                             

              2021年12月14日


文章来源:风平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