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芒市民政系统始终将法治建设置于核心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切实践行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全员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坚持依法用权、依规履职,不断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推动芒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实现长足进步与高质量发展,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推动理论与民政实践深度融合。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行政例会开展集中学习4次,确保全体干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聚焦素养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及法律法规。积极构建“集中+自主+专项”多层次学习体系,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与履职能力。一是扎实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12次,组织观看法治课堂1场、庭审旁听1场,参与线上答题4次,选派干部参加市普法办专题培训4期。二是深化自主学习机制。领导干部对照《芒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个性清单》常态化自学,工作群推送资料,组织线上自学12次,形成“学悟日常”的良好氛围。三是聚焦基层民政队伍专业化建设。举办儿童督导员、社会救助、福彩销售等专题培训班,参训460余人次,夯实基层民政服务根基。
(三)强化统筹协调,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制发《芒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芒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目标路径,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优化普法工作体系。健全“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明确分工、配强专职人员,推动普法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四)规范决策流程,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决策程序。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均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全年召开党组会15次,审议议题77项,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深化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芒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聘请云南春晖律师事务所封婧丹律师为专职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风险评估、文件审查等服务,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全年由法律顾问解决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审核合同、项目事项25项。
(五)严格执法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每季度公开社会组织登记名单,公示率100%。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与案卷评查制度,全年共抽查案卷3件,合格率100%;规范执法数据归集,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成社会组织案件采集32件,在云南省行政执法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录入行政许可案卷32件。三是提升执法资质。组织干部参与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全局持证执法人员28人,占在编人员70%。
(六)创新宣传方式,深化民政领域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葬改革等核心业务为重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85条(原创256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142条,提升工作透明度。二是丰富线下宣传。设置法律文化宣传栏,临街电子屏滚动播放法规内容10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明节组织“文明祭祀”专题宣传,6月19日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开放日”宣传活动。三是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在五岔路乡新寨村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乡村”“民法典入乡村促振兴”“宪法进农村”等系列普法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切实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获得感。
(七)深化职能转变,稳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25年,办理结婚登记2326对(跨区域404对)、离婚登记751对(跨区域61对),补领婚姻证件822本;截至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社会组织141家,其中:社会团体10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0家;全年社会组织成立3家、变更16家、注销13家;办理收养登记3人。此外,2025年共答复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7件,满意度100%。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民政业务,确保民政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八)对标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落地。一是聚焦行业协会商会管理规范化,全面开展收费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严格规范自主入会、退会流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二是强化社会组织全周期管理,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登记审批、日常监管、年度检查等工作环节,提升社会组织依法治理水平。三是对标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系统梳理行政许可案卷管理流程,细化材料归档、审核、保管等环节要求,推动行政许可案卷卷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九)细化任务落实,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任务。一是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强化权责统一,构建决策、执行、监督协同机制,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二是强化数字政府建设。建成市、村两级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创新“一部手机办事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2025年预约147件;推广“云南省政府社会救助”平台,2025年累计受理办结785件次,同步推进政府信息数据共享与跨部门信息核对。三是规范慈善监管。加强慈善活动全过程监督,全年在助学、乡村振兴、民生保障3大领域实施公益项目4个,捐赠资金46.831万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作为芒市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引领保障芒市民政系统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带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例会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4次,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同时,注重学用结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对照《芒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精准抓好落地落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穿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构建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统筹引领作用,牵头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研究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确保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同时,牵头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通过加强调查研究优化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维稳责任,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建设要求融入民政业务各环节,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三)深化学法普法实践,提升全员法治素养。以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为目标,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强化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营造学法氛围。同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宣传措施,拓展宣传载体、丰富主题内容,通过多元化学习宣传途径,推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不断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人才基础。
(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改革,提升法治履职效能。始终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切实防范决策法律风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大社会组织、殡葬服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民政领域法治秩序。以法治引领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目标,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不断提升民政政务服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法治赋能民政服务提质增效。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芒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现象。二是民政法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滞后于新形势,地方政策存在衔接不畅、配套不全问题,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武装,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融合,推动其融入民政法治建设全流程,全面提升民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以高质量法治为芒市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引领与有力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法治建设落实机制。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架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常态化的法治思维模式。定期开展法治思维培训活动,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方式,提升干部职工对法治思维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过程留痕、重大决定审核等方面,保障执法的规范性、公正性与文明性。持续加大对社会组织、殡葬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维护民政领域的正常秩序。
(三)创新宣传载体,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宣传形式,制定针对性宣传措施,结合新媒体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内容,将法治宣传与文化活动、社区建设、志愿服务等相结合;围绕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等业务开展专项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激发干部学习积极性,营造系统内法治学习氛围。
芒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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