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司法局

芒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202    作者: 日期:2026/3/4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芒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审查确认并公告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承担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和解释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

4.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承办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服务。

5.编制并组织实施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负责在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责督促全市各部门落实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的备案工作;审查确认并公告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协调行政机关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

6.承办州政府及州级有关部门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办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组织实施和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协调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0.承担统筹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责任;负责市委、市政府和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11.承办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调解工作。

12.负责本系统的公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的财务、物资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涉外有关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做好本系统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司法局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办、办公室、法治建设与监督股、规范性文件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芒市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管理局、风平司法所、遮放司法所、三台山司法所、勐戛司法所、中山司法所、芒海司法所、西山司法所、轩岗司法所、五岔路司法所、江东司法所、芒市司法所、勐焕司法所、遮放农场司法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年度重点任务,审议相关重要文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与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任务落地落实。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依法合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专项检查与案卷评查,纠正执法偏差。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与素质。依法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推进规范化建设与服务提质。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门槛,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升援助服务水平。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与行业管理,组织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4.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制定“九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与实施路径。利用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创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法治进校园。

5.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员培训与能力建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与教育帮扶,预防重新犯罪;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促进社会融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与人员配备,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司法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12798.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95026.0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17772.31元。

与上年9592337.79元对减少379539.41元,下降3.96%。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比2025年减少5人,工资相对就减少;二是业务费比2025年减少100000元,减少25%。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95026.07元,其中:本年收入8895026.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95026.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9488164.25元对比减少593138.18元,下降6.2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比2025年减少5人,工资相对就减少;二是业务费比2025年减少100000元,减少25%。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12798.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95026.07元,其中:基本支出8595026.07元,与上年9088164.25

元对比减少493138.18元,下降5.43%,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比2025年减少5人,工资相对就减少;项目支出300000元,与上年400000元对比减少100000元,下降25%,主要原因分析:业务费比2025年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6727347.77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工资、单位自有资金支出。

2.204060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2359.94元,主要用于市政府法律顾问费、基层司法所建设。

3.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4.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5.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6.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6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7.204069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其他工作。

8.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000元,主要用于退休老干部开展活动支出。

9.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5119.67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10.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1120.7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11.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215.52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保险缴费。

1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7325.2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41.14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50468.2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司法局2026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1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司法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司法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00元,较上年14000元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司法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7000元,较上年547000元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70000元,较上年470000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00元,较上年7700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芒市司法局无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司法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0466.40元,与上年699114.64元对比减少68648.24元,下降9.8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比2025年减少5人,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相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司法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0元对比持平,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芒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2751594.76元(原值),其中,流动资产734761.66元,固定资产12016832.10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原值),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42.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2384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司法局政府性基金、市对下转移支付、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等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

[附件:芒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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