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有关精神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芒市镇按照市级安排,全力推进相关工作,于11月28日举行“法治副村长”聘任仪式。镇长岳元超到会并作讲话。
仪式现场,芒市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王显能宣读《芒市“法治副村长”选聘及管理办法(试行)》、芒市镇10个村委会挂联“法治副村长”名单,参会领导为“法治副村长”颁发证书。镇长岳元超指出,选派“法治副村长”这一举措,充分发挥了法律专业人才的优势,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途径,不仅能从源头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还能拓宽群众学法用法的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筑牢新农村法治建设根基,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在各村配备兼职“法治副村长”,是加强基层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径,更是法治管理的创新之举。下一步,10名“法治副村长”将定期到村、社区开展工作,切实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确保广大群众能够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得相关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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