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芒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部署情况
问题一:“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1.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云南省委《实施细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云南省委《实施细则》。一是编印《条例》和《实施细则》及相关学习资料61册(份),分发至各股(室)、司法所,实现全体干部职工全覆盖。二是中心组成员通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强化学习力度,工作开展集中学习1次,领导班子结合岗位工作实际专题研讨1次;各股室、司法所通过例会传达、支部研讨的方式扩大学习面,累计集体学习5次,专题研讨3次,《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贯彻学习逐步形成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的良好态势。
2.统筹依法治市工作不够有力,法治建设与督查工作滞后,未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和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和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活动。
整改情况:强化统筹谋划,聚焦关键领域、全面系统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各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芒市“七五”普法规划工作情况。二是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各协调小组人员,选优配强工作力量,优化细化职能职责。三是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制发《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芒市依法治市工作约谈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组织实施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三是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在法治建设中的“指挥棒”作用,下一步将围绕依法防控疫情、民生权益保护、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全方位督查。通过整改,党委统一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完善,谋划全面依法治市的能力全面加强,部署推进工作的本领迅速提升。
3.普法宣传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学习宣传贯彻,扎实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印发《芒市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的方案》,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资源优势,将学习宣传宪法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依托边境普法服务队开展“宪法宣传八进”“五用”“五化”宣讲活动,推动边境乡村组形成宪法宣传教育热潮,“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成果持续巩固提升。二是通过市级媒体平台发布宪法宣传内容,其中芒市微语发布3条,芒市云App发布3条,微美芒市发布1条,“芒市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法治宣传文章414篇,组织市委网信办网评员转发相关信息61次,宣传效果不断扩大。三是举办2020年芒市地区“国际志愿者日”国家宪法日”集中示范性志愿服务活动,400余名志愿者到街头巷尾开展宣传活动,在芒市中学、江东中学等组织开展宪法诵读活动15场次,引导学生、家长、社区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疫情防控和打击涉边违法犯罪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采取“以案释法”“说理执法”等形式,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到各乡镇、村组,特别是抵边村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的方式宣讲反电信诈骗、偷越国边境、走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告诫村民不参与、不协助、不容留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分子和不私自收留来自境外的亲戚朋友,积极发挥群防群治的效能,守住边、护好寨、保好家,努力形成无缝隙、全覆盖、立体化边境疫情防控工作格局,确保国家安全和边境安宁。普法宣传效果不够明显的局面得到彻底扭转。
4.社区矫正存在短板,社区矫正执法、场所建设不够规范,少数基层司法所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有麻痹思想,矫正工作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邀请律师对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培训1场次60余人,覆盖率达100%,认真抓好直接参与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学知识、矫正理论、矫正技能及社会工作方法等内容的培训学习,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培树公正、廉洁、理性执法意识,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综合逐步提升,推动社区矫正执法向规范化科学化迈进。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监管、教育、帮扶等各项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全年对438名拟入矫人员进行调查评估,召开调查评估委员会241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143名,解除1860名,实有在册人员281名,未发生脱管漏管情况。通过整改落实,基层司法所干部思想认识明显提高,社区矫正短板和漏洞得到补齐,社区矫正执法场所建设逐步规范。
5.干部法律素养参差不齐,业务培训提升少,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业务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实施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能力水平。二是2020年11月,对全市27个行政执法部门的59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对评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全力推动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646人参加了2020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举办全市行政执法暨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培训,先后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观摩行政复议听证会,不断增强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牢固树立了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观念。
问题二: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抓得不紧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调整细化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按时按质按量有序推进各阶段的学习。2020年,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开展学习8次,超额完成年初下达任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学习过程中,班子成员始终坚持带头学习,带着问题学习、结合实际学习,认真讨论交流,确保学习成果有效指导实践;二是按照有方案通知、学习内容、签到册、发言提纲、会议记录、会议图片的标准,规范、有序的记录学习活动,确保一学习一台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视程度显著加强,年度学习计划圆满完成。
7.班子成员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述职内容。
整改情况:向市管干部传达学习培训述职报告要求,责成政治办严格审核把关每一份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述职报告返回本人重新修改完善。在2020年度市管干部考核中,全局30名市管干部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均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整规范撰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8.研判工作不够细致,2019年意识形态专题研判第三、四季度仅报告了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未提出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在分析研判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全面排查风险和隐患,并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2020年形成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4份,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份,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共查找分析存在问题11个,逐一对标整改,形成完整的闭合链条,并以党组文件形式按时上报市委宣传部。
9.对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紧紧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要求,着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厘清职责、划分版块,做到任务细化到点、责任分解到人,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发《芒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律法规服务平台活动实施方案》,涵盖专项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司法审判引导等10个版块,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为工作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有效确保法律法规服务平台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制定《芒市司法局善行义举榜推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全体参与、组织认定的方式有序开展2020年芒市司法局善行义举榜评选活动,推选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典型,并及时张榜公示。同时,向市委宣传部推荐了胡文芹同志作为“芒市好人”候选人,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努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引领树立“感恩思进 崇德向善”的社会价值导向。四是要求驻村工作队员按照《关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和参与芒海村好文明村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道德小屋”建设和积分兑换工作,共投入资金1万余元。
10.未按要求对单位出入人员测量体温,也无人督促规范佩戴口罩,扫码进出。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周一例会、党支部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再学习再部署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实施掌握最新的疫情动态,及时到挂钩村开展疫情防控宣讲和普及个人防护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二是认真组织局机关、司法所对办公区域进行无死角的全面消毒,安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收集箱,统一收集处理。对进出单位人员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并要求保安人员严格记录,由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目前,干部职工自觉养成了遵守防疫措施,进出单位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扫码进出的规范动作。
问题四:落实人居环境整治责任不到位。
11.未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院内外杂草清除不及时,未做到美观、整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向责任街道的商铺开展宣传引导2次,签订《芒市地区执行街长责任、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卫生清扫日及卫生政治日责任书》20余份,二是定期清除单位内外杂草,责成各股室张贴文明标志、定期清理办公桌面,并积极参加“美丽机关”评比创建活动,基本实现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门前垃圾及时清扫,店面周边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门前路面(空地)整齐美观,办公环境进一步提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问题五: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2.纪律作风抓得不紧,规矩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懈。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钉钉”打卡制度,从11月开始,按月对干部上下班打卡和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重要参数,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会议、QQ群、微信群等载体,提醒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二是切实压实分管领导责任,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将执行请销假制度纳入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督促检查工作范畴,不定期地对干部纪律作风和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工作纪律松懈、规矩意识不强的局面有效扭转,敢管、愿管的工作氛围逐步形成。
13.廉政谈话走过场,未突出问题导向。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一把手”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之间每半年开展一次谈话,2020年开展常规性谈话85人次。二是严格落实“四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往深里谈、往心里走,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教育,不回避问题,不规避矛盾,剔除“老好人”思想,常规性谈话涉及的谈话记录、检查、情况说明等材料纳入谈话对象廉政档案。一年来廉政谈话的数量足额完成,质量逐步提高。
问题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14.重痕迹轻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班子成员认真做好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到各自分管的司法所实地检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拓展检查面、深度挖掘资料不规范、无考勤表等表象问题后面隐藏的实质性问题,通过检查,发现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情况,并紧盯问题,强化整改,全盘了解干部的所思所想,严格督促基层司法所严格履职尽责。二是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撰写的发言提纲、心得体会、述职报告等各种材料必须是本人的真实感受,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杜绝出现摘抄网络文章的情况。通过整改,工作开展从重痕迹向重实效态势逐渐转变。
15.以文件执行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股室针对制定的文件、出台的政策必须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深入细致分析研判后根据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制发,杜绝出现简单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操作性的文件出现,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制发7份文件,均未出现简单照搬照抄情况。二是凡是召开的会议,要求各部门认真分析研判召开的必要性,查找召开依据,明确议定环节,不允许出现准备不充分的会议召开。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文件会议的审核把关,制发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大会议须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严格履行签批程序,方能签发召开,并严格做好会议记录、存档等工作。四是全年共清理46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废止9件、保留23件、拟修改14件,共审查法律文书、案件、合同协议101份,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目前以文件执行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问题有效得到整改。
16.深入基层少,一些重要工作重安排轻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开展走访和蹲点调研,建立大调研格局,班子成员聚焦各自分管的业务,坚持做到带着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切实把基层司法所和群众提出的各项业务工作问题,了解好、解决好,谋求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发展和成效。全年累计组织14批次24人次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疫情防控职责,2020年以来,选派3名干部深入芒海村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干部职工对基层工作的了解掌握程度进一步提升。
17.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审批不严格,存在部分审批单填写不完整、无经办人签字、无分管领导签字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分管领导带头学习财经纪律和相关的政策知识,积极参加财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深入学习预算管理等业务知识。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财务报账管理规定,规范和完善财务报账手续。认真审核报账凭证,对报账审批单填写不完整、无经办人签字、无分管领导签字或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给予报销。全局财务报销手续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公开透明。
18.公务接待存在无公函接待、公务接待审批单,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
整改情况:再次组织学习《芒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市实施办法,明确告知全局干部职今后一律凭公函接待,市内来客办事不予公费用餐接待;外地来客联系公务用餐一律凭对方出具的接待公函(介绍信)接待用工作餐,并填写接待清单附后,一餐一单。杜绝“无接待公函、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同城接待”等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19.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够严格,工作餐费中出现烟、米酒、啤酒。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完善《芒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对不真实、不完善、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坚决不予审核和报销。
20.财务制度制定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中共芒市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芒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凡施工、维护、修等单项合同投资估算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批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货物类、工程类等超过5000元(含5000元)重大事项支出;原值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固定资产处置;5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均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21.部分会计档案归档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0月22日,邀请市档案局的同志到我局开展档案归档业务指导,规范会计档案等各类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对1991年以来已经完成报账手续的单据进行了一次“回头看”,严防公款吃喝、虚列开支等违法违纪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政报账管理规定,规范报账有关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务报账相关手续。认真审核报账凭证,对报账凭证附件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问题八: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2.“头雁”效应不明显,凝聚力不强,特别是主要领导空缺期间,工作缺乏谋划,抓学习不严不紧,工作见子打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党组班子坚定扛起主体责任。边境疫情发生以来,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发动干部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由班子带队分批次赴芒海镇参与执勤点值守封控巡逻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二是充分解放思想,提升工作谋划能力,全面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对2021年工作开展了系统的部署谋划,通过互相提醒谈话,传达学习、交流研讨,思发展、谋发展、盼发展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三是切实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好领导干部上讲堂任务,深入到挂钩点和支部联系点讲党课,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干部大会等方式,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每名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56学时。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3.坚持民主集中制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芒市司法局会议制度》《芒市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芒市司法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发挥班子集体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集体领导作用。二是坚决做到决策前充分调研了解,讨论中充分听取意见,决策后及时跟踪问效,全面提升党组会议科学决策质量。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研究集体决策16项,均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程序决策。
24.“重业务轻党建,研究和安排业务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抓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方面不够扎实,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抓得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将管党治党扛在肩上,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芒市司法局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芒市司法局“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实施方案、芒市司法局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夯实干部综合能力水平。以党组会、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例会等为依托,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抓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等知识,并运用云岭先锋APP平台深入开展“学条例、在线测、见实效”活动,真正实现学思用结合,将其转化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2020年,共召开4次党组会集中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领导带头讲党课6次,党支部集中学习4次,组织干部参加上级政治轮训3场次,开展党的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讲10余场次。
25.党务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支委会组织支委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及上级党组织的相关文件精神;二是通过总支会认真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强化标准意识,落实责任担当,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发展质量。
问题九: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效果不理想。
26.谈心谈话不严实、谈话比例不达标、内容摘抄网络。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党组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驻村队员谈,党支部书记与支委谈,党支部委员与党员谈的方式,与每名党员之间至少每年开展一次谈话,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约束好自己;并且抓实谈话基础工作,做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及时签字认可,确保到年底实现谈话全覆盖、谈话有质量,促进工作质量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92-2121600,电子邮箱:185353001@qq.com。
中共芒市司法局党组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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