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2024年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政策

浏览量:1995    作者: 日期:2024/7/8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2024年芒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享受条件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在上一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用人单位;

(二)上年末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三)不属于严重失信单位。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执行。

三、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四、办理流程

(一)非劳务派遣单位

不需要参保单位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筛查出符合稳岗返还资格条件的企业名单,经公示后,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单位对公账户或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二)劳务派遣单位

由劳务派遣单位填写《云南省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申请表》,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申报时应清楚区分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的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应返还资金情况。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申请和公示结果,审核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五、办理时间

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30日

六、注意事项

1.劳务派遣单位无法向用工单位拨付稳岗返还资金时,应原渠道退回失业保险基金,否则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2.2024年6月30日前单位名称、对公银行账号、返还金额、联系人等关键信息有变动的请到芒市政务大厅芒市失业保险服务办公室6号窗口进行维护。

咨询电话:0692-2104157

申请地址:芒市政务大厅C2区芒市失业保险服务办公室5-6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