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中心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二次公告

浏览量:9462    作者: 日期:2017/11/6

为进一步优化我局人才队伍结构,鉴于前期报名人员不足的现状,经报请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中心)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2名的相关事项二次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2名(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中心2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具有近五年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即20136月以后毕业,含20136月毕业)的毕业生,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116日及以后出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能适应事业单位工作,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科、专业和技能条件;

5、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芒市大街93号);报名电子邮址: 781722852@qq.com

联系人:金旺保;

联系电话:0692-2122118

(二)报名时间:10个工作日,2017116—1117日下午6点截止。

(三)报名要求:报名请下载填写《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中心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相关资格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现场报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报名登记表,近期小1寸免冠彩照(1张)现场进行审核报名;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上述要求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和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电子彩照(1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2017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特岗教师)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

3.2017116日(含6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德宏州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5.德宏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三、考核与聘用

(一)考核

考核通过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面试测评。面试测评前,电子邮件报名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面试测评资格。面试测评满分100分,测评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二)聘用

1.体检。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德宏州芒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招聘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德宏州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招聘考试。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五、其他

(一)面试测评成绩相同时,德宏州生源优先(德宏州生源同等条件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同是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的,按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顺序优先);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二)面试测评的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692-2122118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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