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开始缴费了,缴费标准、方式及城乡参保居民“二代卡”申领信息确认请看:
参保缴费时间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筹资缴费的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止,2017年12月31日前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不予享受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的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参 保 范 围
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未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城乡居民;参保当年出生落户的新生儿;与中国公民存在婚姻关系的缅籍人员。
参保缴费方式及办理地点
1.城乡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参保的(即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管委会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征收。
2.新生儿由其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中心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新参保办理地点:芒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芒市城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人社所)。
4.续保缴费办理地点: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所属各社区(含中小学校)、遮放镇、风平镇、芒市镇的原城镇参保居民均在芒市各农业银行代办点办理续保缴费业务(农行代理缴费的办理时间为每月1—25日);其他乡镇的城乡参保居民在各乡镇社保中心(人社所)办理续保缴费业务(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及原乡镇城镇居民参保人员)。
新参保及续保需提交的资料
1.新参保人员:①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未办理申领社会保障卡(二代卡)的需提供身份证规格的1寸白底电子免冠照片1张(像素358*441;规格14-60k);
2.续保人员:携医疗保险卡(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及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缴费标准
1.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在2017年15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即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80元/人年。
2.对纳入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保;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助缴对象的由卫计局按180元/人全额助缴;对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1-2级重度残疾人, 60周岁以上低收入家庭的贫困老年人,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边民(勐戛、中山、芒海、遮放4个边境乡镇)由市民政局按70元/人年标准定额资助参保,个人缴费110元/人年;对于参保人员既是民政助缴对象又是计生助缴对象的,为防止重复缴费,只能享受一次
助缴政策(统一享受计生助缴政策)。
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不再单独缴费,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定额划拨。
二代卡申领确认方式及地点
1.2016年已与农行签订了银行代扣代缴手续的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请在参保缴费时间内携身份证及户口本到芒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国农业银行业务窗口办理二代卡信息确认及申领二代卡手续。
2. 2016年--2017年没有与农业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请在参保缴费时间内携身份证及户口本到芒市地区各农业银行服务网点办理2018年的参保缴费手续及申领二代卡信息确认手续(注9月15日起至11月15日止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将采用POS流动征收方式,到各社区配合办理二代卡信息确认手续及续保缴费手续)。
3.对以家庭户参保(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所有城乡居民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管委会安排专人,在进村入户征收的同时办理申领二代卡信息确认手续,对2015年已申领了“二代卡”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原新农合部分参保人员),此次不需再作“二代卡”信息确认工作。
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请与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92—2272820、210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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