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为劳动保障监察窗口岗位,人数为2名,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心公益事业,有责任心,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劳动与社会保障、计算机、文秘、管理类专业文凭者优先,具有机动车驾驶证C照者优先;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人员应是中专毕业一年后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要市城镇户籍);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芒市户籍,不限农村城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一)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岗位工作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芒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
③提供符合招聘条件第(六)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3. 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单位面试时间: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5日上午11:00点。
(三)聘用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后待遇
拟聘人员一旦被聘用后,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受聘人员工资将按18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资构成为:公益性岗位工资1500元/每月,全勤补助300元/每月),受聘期间单位不负责吃住。
六、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凡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续订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芒市团结大街225-59A1号)
联系人:王清昌 电话:0692-2117411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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