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6号)《芒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芒财农〔2024〕10号)和《芒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通知》(芒财农〔2024〕90号),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芒市民诚奶水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赵苍达家庭农场、李国启和张建国奶水牛养殖大户,以及愿意接受奶水牛冻精改良的养殖户。
二、资金来源:2024年芒市中央转移支付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15万元。
三、实施目标:1.通过同期发情定时输精技术的推广应用,缩短母牛产犊间隔,提高奶牛养殖效益;2.从源头上保证水牛奶质量安全,提高剂奶效率,避免安全事故发生;3.提高饲喂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4.通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利用,解决奶业生产缺乏草料与农作物秸秆焚烧对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5.通过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和养殖户技术水平,为奶产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实施内容:一是完成牛同期发情定时输精任务50头。二是购入奶水牛优质冻精1015支。三是购买畜牧器械,以提高配种受胎率,并从源头上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
(此件删减公开)
芒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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