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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政办发〔2015〕159号)文件精神,芒市乡村振兴局(原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当好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掌握扶贫现状,制定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扶贫计划,并报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4.管好扶贫项目,实行资金跟项目走,抓好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实施,保证项目发挥效益。
5.抓好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芒市地区产业发展。
6.开展好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7.动员、协调、组织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工作,协调好上级机关挂钩定点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8.认真做好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做好各乡镇(街道)和农场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上下联系;加强对贫困村、组干部的扶贫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9.联系、协调、指导和监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做好扶贫宣传、信息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项目管理股、信贷扶贫开发股、易地扶贫开发股、社会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的战略部署和提出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的实际行动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密切关注的“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问题,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推动配套出台的政策文件落实落地,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等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补齐区域性发展短板,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2.持续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推动“政府找”和“找政府”双向协同,做到动态监测全覆盖、动态研判准确、帮扶措施落地,形成脱贫群众增收“一户一个方案、三年一体制定、逐年推动落实、季度分析调度”工作格局。不断完善自主申报、走访排查和行业部门筛查的工作机制,全面摸清7千元以下监测对象基本情况,摸清“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摸清7千元到1万元之间农户基本信息,并采取相应帮扶措施,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守严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3.千方百计增加脱贫群众收入。把“一切为了农民增收、一切为了脱贫人口增收”作为工作鲜明导向,对有小额信贷需求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应贷尽贷,指导用好优惠利率、展期续贷等政策。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巩固完善产业帮扶长效机制,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
4.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紧盯161个库内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压实各项目施工主体工作责任,逐项破解制约项目推进的困难问题,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确保项目早建成群众早受益。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科学编制2023年整合资金方案,合理确定整合资金规模,确保产业项目占比在60%以上。
5.加强示范引领。继续加强对各地探索创新做法的总结推广,精准选树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典型,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活动,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用好各类平台载体,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4.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80万元。
与上年1354.62万元对比减少70.29万元,下降5.19%,主要原因:2023年我单位其他收入较2022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4.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4.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4.33万元(本级财力404.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79.62万元对比增加24.71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调整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4.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4.3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74.33万元,与上年234.62万元对比增加39.71万元,增长16.93%,主要原因:调整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项目支出130万元,与上年145万元对比减少15万元,下降10.34%,主要原因:致贫返贫风险救助专项资金100万元,比2022年增加50万元;业务费补助资金30万元,比2022年减少6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130501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21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薪酬支出、单位日常工作运行支出。
2130502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支出。
2130599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防致贫返贫各项工作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74.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37万元,包括办公费8万元、工会经费2.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劳务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8万元、邮电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
项目支出130万元,其中: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00万元;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生活补助3.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95万元,较上年10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5万元,较上年4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1.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0次,预计接待320人次。
减少原因: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个,涉及金额13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1个,涉及金额880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项目:财政资金安排1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1.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从源头上减少贫困人口总量,防止新增贫困人口数量,解决农村户籍人口(含“农转城”人口)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致贫或返贫问题,对风险易致贫户,按程序纳入风险救助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致贫或返贫覆盖率达100%。2.进一步提高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对风险易致贫户的风险救助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达100%。3.救助金发入使风险易致贫户人均年收入≥0.3万元,切实保障风险易致贫户基本生活。4.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37万元,与上年37.62万元对比增加4.75万元,增长12.63%,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中部分经费列入2023年基本经费支出预算。分别用于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216.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2.77万元,固定资产64.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039.9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致贫返贫风险救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20〕6号);二是《中共芒市委二届第93次常委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0〕第8期);三是《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0〕12期)。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乡村振兴局
4.项目基本概况: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是为了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从源头上减少贫困人口总量,防止新增贫困人口数量,解决农村户籍人口(含“农转城”人口,下同)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致贫或返贫问题专门为风险易致贫户而量身定制的风险救助资金。
5.项目实施内容:自2020年起,市财政从每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调剂安排作为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对有致贫返贫风险的,进行救助。
6.资金安排情况:市级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围绕“两不愁三保障”,2023年致贫返贫风险救助专项资金100万元,对辖区风所有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致贫或返贫户进行补助。
8.项目实施成效:该项目的实施从源头上减少贫困人口总量,防止新增贫困人口数量,解决农村户籍人口(含“农转城”人口)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致贫、返贫问题。
第二部分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预算12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3500111
[附件: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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