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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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政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重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重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涉农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计划、财政项目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科技人才工作。拟订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参与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和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州、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芒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芒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入、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17.芒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农业机械管理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乡村产业发展股、科技教育股、农村事业管理股、农业建设计划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科学谋划农业生产布局,全力抓实烤烟种植前期工作
制定芒市人民政府2023年大春、小春、烟叶、甘蔗、蚕桑五项生产指导意见,加强指导督查力度,努力完成计划任务。2023年度,州政府下达芒市烟叶种植面积3.765万亩(含雪茄烟),计划收购烟叶10.13万担,截至目前落实种植烤烟面积3.4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90%。各乡镇落实面积正在核实中,保证烤烟持续支撑农业产值。
2.多渠道做好鲜食玉米数据收集
2023年芒市鲜食甜脆玉米累计种植面积13万亩,预计总产13万吨,预计总产值5.8亿元。提前做好谋划,破解流通壁垒,确保鲜食玉米在采收期顺利采收外调,同时通过合作社、冷库、平台公司等渠道完成鲜食玉米产值数据收集纳统,保证统计数据与真实产值基本持平。
3.三产联通做好蓝莓产值转化
佳沃蓝莓已注册德宏贝瑞果业有限公司承接蓝莓销售工作,正在推进蓝莓选果包装和冷链物流园项目建设,进一步延伸蓝莓产品产业链,实现农业产值向工业产值转换。目前已经启动芒市轩岗乡2100亩蓝莓高标准设施栽培示范基地土地流转工作,预计投资2亿元,于2023年底建成投产,完成芒市佳沃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一阶段建设5000亩建设目标,每年提供2000多个劳动力就业岗位,增加农业产值4亿元以上,同步实现工业产值和批发零售业指标各4亿元以上,实现一个产业落地,三个指标同时增长的目标。
4.稳定发展猪禽羊,突出发展牛业
生猪产业要继续加大适度规模养殖场新建及改造,计划新建或改扩建100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养猪场2个,适当扩大存栏规模,增加能繁母猪数量,提高种猪质量和肉猪出栏率,实现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1.2万头,年出栏肉猪20万头以上。养禽业要提高专门化肉鸡和蛋鸡规模化养殖比重,大力发展林下、果园特色土鸡养殖,打造特色土鸡和土鸡蛋品牌。坚持稳定发展龙陵黄山羊,着力提高出栏率和屠宰率,打造特色羊肉品牌。肉牛要以乳肉兼用为方向,加快发展肉牛产业,兼顾奶业发展,着力增加优良基础母牛存栏,每年新建和改扩建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2-3个,最终实现基础母牛存栏4万头。
5.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围绕蚕桑、咖啡、坚果、肉牛、粮食、蔗糖、茶叶、水果、蔬菜、中药材等重点产业,在重点培育现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基础上,积极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示范效应好的企业,以提高农业效益和绿色食品附加值为核心,加快绿色食品产品的精深加工和系列开发步伐,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升质量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6.农业生产安全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2023年,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每年均保持在97.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本量达到1.5批次/千人;动物免疫密度必须达到90%以上,并健全和规范免疫档案,免疫动物的标识率要达到100%,检疫率须达到100%。二是农机安全方面。农业机械总动力在装备不断优化的基础上年均增长0.8万千瓦特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58%;力争耕整地、主要农作物中耕管理、稻麦和薯类收获的机械化程度达到95%以上;力争实现水稻机械化种植率40%;薯类全程机械化生产全面实现,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基本实现,其他烟草、蚕桑、茶叶等主要农作物实现重点环节机械化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的饲喂及粪便处理等环节实现机械化;农产品和饲料加工向规模化和高效生产转变;粮食烘干、农产品冷链保鲜设施设备快速发展;农机化安全、高效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不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7.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一是紧扣《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倨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整改的,强化措施、夯实责任,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征求广大群众意愿,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化被动为主动,提升农民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满意度。三是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逐一攻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有效提升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总收入149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88.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与上年2345.24万元对比减少854.77万元,下降36.45%,下降的主要原因:2023年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未安排一般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8.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8.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8.47万元(本级财力1488.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330.48万元对比减少842.01万元,下降36.1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芒市部门预算草案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禁奢靡浪费,二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未安排一般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0.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88.4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45.76万元,与上年830.48万元对比减少84.72万元,下降10.2%,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禁奢靡浪费,二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年内退休人员增加,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742.71万元,与上年1500万元对比减少757.29万元,下降50.49%,下降的主要原因: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未安排一般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3.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工资及行政运行支出。
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工资及行政运行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8.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5.15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失业保险方面的其他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502.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及行政运行支出。
213010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13012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501.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支出。
213014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道路建设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4万元,主要用于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745.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1万元,包括办公费20.38万元、邮电费、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万元、水电费1.7万元、差旅费7.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工会经费6.41万元、其他交通费3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5万元,包括驻村队员生活补助3万元,遗属生活补助5.15万元。
项目支出742.7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6.54万元,包括办公费45万元、差旅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167.54万元、专用燃料费120万元;基础设施216.27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89.9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万元,较上年15.5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9.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3.5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42.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0次,预计接待260人次。
减少原因:单位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禁奢靡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12万元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12万元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9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8个,涉及金额742.7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1个,涉及金额2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3个,涉及金额568.64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芒市2023年烟叶生产配套项目:财政资金安排381.1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烤烟种植面积达到3.7万亩以上,雪茄烟种植面积达到0.065万亩以上。
2.质量指标:完成中上等烟叶收获比例达到65%以上。
3.时效指标:项目年内完成率达到100%。
4.经济效益指标:烤烟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烤烟税收达到3256万元以上,雪茄烟产值达到520万元以上,雪茄烟税收达到115万元以上。
5.社会效益指标:两烟受益种植户数达到3790户以上,农户增收(烤烟户均收入)达到3.9万元以上,产业增效(烤烟亩均创税)达到880元以上,农户增收(雪茄烟户均收入)达到280元以上,产业增效(雪茄烟亩均创税)达到1760元以上。
6.满意度指标:烟叶种植农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2023年芒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财政资金安排117.54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办证数量达到66190户以上。
2.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性达到100%。
3.时效指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
4.经济效益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达到10.64%以上。
5.社会效益指标:项目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6.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芒市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财政资金安排7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脱毒健康、种苗补贴350元/亩,机械化深翻开沟补贴170元/亩,无人机统防统治补贴20元/亩,机械化联合收获补贴30元/吨,机收甘蔗运输补贴15元/吨,机械化中耕培土补贴25元/亩,蔗叶机械化粉碎还田补贴20元/亩。
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到100%。
4.经济效益指标:亩增产率达到5%以上。
5.社会效益指标:生产状况明显改善。
6.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21万元,与上年162.85万元对比减少62.64万元,下降38.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芒市部门预算草案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禁奢靡浪费。分别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行政单位公用经费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30863.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83.47万元,固定资产827.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047.5万元,无形资产4.4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7.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97.3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资产出租收入由芒市人民政府指定第三方代为收取并缴存至税务机关。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芒市2023年烟叶生产配套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23年烟叶生产安排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发〔2022〕53号)、《关于印发芒市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便签〔2022〕473号)文件。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4.项目基本概况:
2023年度,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我市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3.7万亩,指令性收购烤烟10.万担(其中:KRK26和KRK26-1品种收购量达到7.813万担、云烟87品种收购量达2.187万担),完成烤烟中上等烟比例65%及以上,综合等级合格率75%以上,水分控制在16%-17%;积极开发雪茄烟,达到提质增效目的。
5.项目实施内容:
2023年度,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我市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3.7万亩,指令性收购烤烟10.0万担。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381.1万元,用于烟区规划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新建烤房补贴、生物质燃料机补贴等。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度,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我市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3.7万亩,指令性收购烤烟10.0万担。
8.项目实施成效:
2023年度,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我市指导性种植烤烟面积3.7万亩,指令性收购烤烟10万担(其中:KRK26和KRK26-1品种收购量达到7.813万担、云烟87品种收购量达到2.187万担),完成烤烟中上等烟比例65%及以上,综合等级合格率75%以上,水分控制在16%-17%;积极开发雪茄烟,达到提质增效目的。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2023年芒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15〕37号)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5〕40号)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4.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界线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确保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5.项目实施内容: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117.54万元,用于支付第三方核实颁证委托业务费。
7.项目实施计划: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界线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确保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芒市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20〕102号)。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甘蔗技术推广站
4.项目基本概况:
以提高糖料甘蔗产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农民利益为着力点,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实施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促进蔗农增收,降低糖业生产成本,提升我市糖业综合竞争力,维护国家食糖供给战略安全。
5.项目实施内容:
完成甘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面积5万亩,补贴资金1750万元,机械化深翻开沟4.88万亩,补贴资金829.6万元,无人机统防统治4.5万亩,补贴资金90万元,机械化中耕培土5.8万亩,补贴资金145万元,机械化联合收获0.7万吨,补贴资金21万元,机收甘蔗运输0.7万吨,补贴资金10.5万元,蔗叶机械化粉碎还田3.4万亩,补贴资金68万元。
6.资金安排情况:预算安排70万元,用于补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
7.项目实施计划:
划完成3.5万亩健康种苗、机械深翻开沟和4.5万亩的甘蔗无人机统防统治等良发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加快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和配套甘蔗技术措施推广应用,提高蔗区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新植蔗健康种苗全覆盖,甘蔗全程机械化生产水平有效提升,亩产量提高15%以上,蔗糖分提高0.5-1%。
第二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部门项目中期规划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公开空表。
附件: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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