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3491    作者: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日期:2022/10/19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1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承担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质量安全普查和监督抽查任务,提出质量安全预警信息;二是承担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残留检测信息;三是承担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评价任务;四是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测任务;五是推广农产品质量控制技术措施,指导生产者科学安全生产,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六是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测工作,履行检验检测社会化服务职能,接受其他委托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提升农业农村部门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七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标准宣传和技术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共计检测农产品2848个,合格 2828个,不合格20个,合格率99.3%;

1.速测。对芒市乡镇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丙门批发市场、芒市第一综合农贸市场、德发集贸市场及城区销售蔬菜、水果的超市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快速检测2206个,合格2191个,不合格15个,合格率99.3%;其中:蔬菜检测2182个,合格2168个,不合格14个,合格率99.4%;水果检测 24个,合格23个,不合格 1个,合格率95.8 %。

2.定性定量分析。定性定量分析样品642个,合格637个,不合格5个,合格率99.2 %;其中:蔬菜检测 528个,合格525个,不合格 3 个,合格率 99.4 %;水果检测 114个,合格 112个,不合格2 个,合格率98.2%。

3.做好样品的采样、登记、制样、流转和保存等工作。积极参与抽样,并将抽取的样品和委托送检的样品进行登记、制样,建立样品管理台账,对样品进行编号,加贴唯一性识别标志,在样品流转、检测过程中仔细核对样品的唯一性标识,对样品的流转状态进行监督监控,严格按要求对样品进行管理。

4.按时出具委托样品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和客户要求,按时、规范出具检测报告,2021年,共计出具定性定量分析检验报告54份,速测报告12份。

5.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设备使用、维护及管理情况:检测室大型设备均有专业的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操作,均得到正式的授权。检测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在检定、校准状态,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准确率。严格执行期间核查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了期间核查,确保仪器设备对检测结果不造成影响。为了使检测有可追溯性,完善了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要求检测人员按要求合理填写该记录。对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予以关注,仪器设备不在检定、校准周期坚决不开展检测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9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201.72万元对比减少6.78万元,下降3.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201.72万元减少6.78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9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44万元,占总支出的95.64%;项目支出8.5万元,占总支出的4.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201.72万元对减少6.78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44万元。与上年200.49万元对比减少14.05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8.5万元,增长850%,主要原因: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下达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8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是一般公用经费-台式计算机购置费。具体项目开支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下达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8万元,主要由专用材料费5.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办公费1.2万元、维护费0.49万元构成;资本性支出0.5万元,是一般公用经费-台式计算机购置费。项目开展工作情况: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资金下达时间为2021年,截至2021年该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01.72万元对减少6.78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食品安全监管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的事业单位离退休0.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事业单位医疗1.9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8万元;

4.农林水支出15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6%,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事业运行155.4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11.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到各乡镇蔬菜基地抽检样品的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0.8万元增加0.47万元,增长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7万元,增长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到各乡镇蔬菜基地抽检样品的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到市区及各乡镇蔬菜基地抽检样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资产总额422.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21.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   定  资   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2.09

0.03

421.16

14.78

406.38

0.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万元(金额与决算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一致),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8万元。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1301111

文章来源:芒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