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22年烟叶生产安排的意见》(德政办〔2021〕27号)、《芒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烟叶生产的安排意见》(芒政发〔2021〕55号)和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参照《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德财预〔2022〕89号)文件,近期急需兑付芒市州级2022年第一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包含以下四笔:烟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补助38.2万元,烟区规划、面积落实补贴57.3万元,烤房建设补贴79.75万元,雪茄烟开发补贴75万元,四笔资金合计250.25万元,资金来源为州级2022年第一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将纳入涉农整合资金),结合芒市实际,实际计划兑付烟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补助38.2万元,烟区规划、面积落实补贴18.37万元,烤房建设补贴62.525万元,雪茄烟开发补贴47.94万元,四笔资金合计167.035万元,现将政策和资金下达文件、资金使用方案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2年8月29日至9月7日),如有异议,可向芒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反映。
联系电话:0692-2118080
[附件: 德财预〔2022〕89号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此件为准) 第一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芒市)以此件为准] [附件: 附表:芒市2022年州级第一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案明细表8.26定稿] [附件: 附件:芒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州级第一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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