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 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 19 人,退休人员 10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职责
1.承担全市甘蔗生产新技术、新良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为我市甘蔗新技术推广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承担全市甘蔗生产新技术、新良种的推广运用、科技培训和服务咨询,并深入生产一线,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
3.负责研究并制定适应我市甘蔗“高产、高糖”的规范化栽培、管理技术操作规程。
4.负责承担省、州甘科所及有关部门下达我市的甘蔗生产方面的试验、示范课题和科研项目。
5.负责全市甘蔗农务人员和蔗农的甘蔗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6.结合本市蔗糖生产实际,做好甘蔗生产的科技创新工作,提高全市甘蔗生产的科技含量。
7.及时把工作开展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5.5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7.58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59.4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159.45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38万元
其中:办公费 5.42 万元,业务费3.8万元,工会费 2.6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 0.5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2850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5.75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 58.64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年度开展工作中,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0 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购置电脑1台,打印机2台。
四、名词解释
(一)甘蔗生产的科技含量:科技含量即是含有技术的多少,也可以理解为技术水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二: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表
芒市甘蔗技术推广站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年决算数 |
|
合计 |
2.77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接待费 |
1.14 |
|
3、公务用车费 |
1.63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3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甘蔗技术推广站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
合计 |
2.7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接待费 |
1.1 |
|
3、公务用车费 |
1.6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