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7221    作者: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日期:2016/12/28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基本情况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制定重大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机化技术专业培训;负责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实验、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从事农机研究、实验、推广、技术训练工作和承担部分修理任务。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3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 37人,退休人员12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71.0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03 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03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38.66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78万元

其中:办公费 10.55万元,业务费4.75 万元,福利费0 万元,工会费3.88 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60 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 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2.5%,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59 万元

其中:退休费 58.29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预算数

合计

3.8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0.30

3、公务用车费

3.5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0

   (2)公务用车购置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站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2015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2015年预算数0.30万元,相比不增不减。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 万元,其中:购置经费 0万元、运行维护费 3.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预算数1.90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6 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8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6 万元,增长72.7%。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站单独到西山乡营盘村“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队用车,增加了过路费及燃油费;芒市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和我站合并,增加了一辆公用车,相应增加了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