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芒市种子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浏览量:7214    作者:芒市种子管理站 日期:2016/12/28
芒市种子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在品种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市场监管和良种推广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宣传贯彻种子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种子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种业信息统计分析及服务等。

以推进全市种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服务和维护广大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新时期种业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种子监管工作职责,有效促进种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强化内部管理:结合新时期种业管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合理调配,明确职责。紧紧围绕种业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建立与新时期种业管理工作相适应的试验体系、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及执法体系。

(二)强化宣传引导及市场监管:

1、结合我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种子经营从业人员、种子使用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农民科技素质偏低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2、加强种子经营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了广大种子经营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种子识别及使用的技能。

3、加强种子市场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市场检查和打击种子经营违法行为开展,对辖区内违法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的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确保广大种子使用者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4做好鲜食甜玉米种子专项监管工作:确保2016年我市鲜食甜玉米种子用种安全,杜绝假劣种子流入市场。

(三)组织开展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

筛选出适宜我市种植的“两杂”新品种(组合), 为省级品种审定机构审定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提供审定依据,同时也为我市加快淘汰感病老品种,推广抗病新品种提供品种储备和技术储备。

(四)承担省科技增粮及产粮大县培训项目

 

二、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遗属补助2人。

 

芒市种子管理站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芒市种子管理站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2015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0.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5年预算数相比减少 0.2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 0万元、运行维护费 1.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8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1.71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2.09万元,下降55 %。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3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59%,公务用车购置下降 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芒市种子管理站2015年、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预算数

2015年预算数

合计

3.8

1.71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2、公务接待费

 0.6

0.39

3、公务用车费

 3.2

1.3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

1.32

   (2)公务用车购置

0

 

 

文章来源:芒市种子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