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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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是隶属于芒市农业局的财政全额拨款独立事业单位,是德宏州第一家成立的专业从事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专门机构。2007年12月4日经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独立建站,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4人。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主要职责一是承担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质量安全普查和监督抽查任务,提出质量安全预警信息;二是承担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残留检测信息;三是承担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评价任务;四是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测任务;五是推广农产品质量控制技术措施,指导生产者科学安全生产,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六是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测工作,履行检验检测社会化服务职能,接受其他委托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提升农业部门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七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标准宣传和技术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7.98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8 万元。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98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7.98 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 万元 其中:办公费 3.99万元,业务费 15.51万元,福利费 万元、工会费1.5 万元、退休公用经费 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 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2.5%,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 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2015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 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 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预算数相比减少0.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8万元,减少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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