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德财整合〔2019〕18号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四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浏览量:9953    作者: 日期:2019/12/25
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四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18号)的要求,现下达你县(市)2019年第四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详见附件1),资金统筹用于精准扶贫,预算支出科目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由县级根据资金具体支出列相应预算项级科目,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

此次下达的第四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以及通过《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德财整合〔2019〕1号)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均属于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详见附件2)。各地要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不得用于贴息等不符合债券资金使用规定的内容、若此前存在问题的请及时予以调整。

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各县要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扶贫项目,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整合资金绩效管理,根据资金分配情况下达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第四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州(市)、县(市) 金额 备注
德宏州 6960.00 
1 芒市 627.00 
2 梁河县 1515.00 
3 盈江县 4427.00 
4 陇川县 3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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