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1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芒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问题是否反弹回潮、整改措施是否长期坚持等未持续关注跟踪问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资产的清查和管理。2024年7月成立芒市民政局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局机关、救助站、敬老院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将符合入账而未录入管理系统的757.57万元共计15条国有资产及时登记入账,无法使用的1.06万元共计2条国有资产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11月通过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芒市民政局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专项清查,预计2025年3月份完成清查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学习机制,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例会、培训等方式开展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学习,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截至目前,全局共组织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3场次,财务政策1场次。
2.针对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和全局自身建设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销号。二是完善修订制度机制。组织各业务股室、下属站院修订完善了财务制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例会和学习制度等12项单位内部制度,以上级党组织的条令条例为准废止了党员谈心制度、党内关怀帮扶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5项内部党建制度。新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经第14次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后已印发执行,确保决策事项规范有效。
(二)关于巡察反馈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监督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民政在建项目、日常工作、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实时反馈问题及时督促指导解决,坚持问题跟踪整改。二是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机制,加大对民政在建工程、“三重一大”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力度。目前办理边民补助问题线索2条,下发监察建议1份,开展诫勉谈话3人。
2.针对整改“后半篇文章”用力不足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主要领导是巡察整改监督第一责任人,采取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监督抓落实,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及时修订完善了《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等民政内部规章制度,更好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二是严格落实问题整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级监察督查、巡察、巡视反馈问题及时开展自检自查,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抓实整改。分管领导及时了解股室落实整改进度,向主要领导汇报整改推进落实情况3次,党组会听取整改情况报告2次,周例会安排巡察整改工作5次,确保了问题整改到位,监督形成闭环。
二、关于巡察反馈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2次,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3次。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组织集中学习9次,深入开展专题研讨8次,提升了学习质效。二是持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定期听取局机关、下属站院工作汇报、研究形势、部署工作,强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2024年共开展民政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2次,听取机关股室、下属站院汇报2次,开展督查检查3次。三是强化正向宣传,在“一老一小”、残疾人关心关爱上持续发力。安排2名同志负责网评员工作,重点针对民政领域容易发生网络舆情的热点问题进行巡网,至今未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网络舆情。同时,采用送教上门、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对乡镇、村(居)民政助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制定了民政领域网络舆情风险清单及防范应对措施,引导正面舆论导向。
3.针对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利用周例会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警示案例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5场次,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明确了专人负责涉密载体的日常管理,确保了涉密管理不出问题。二是组织定期开展清查。由局办公室统筹,每个季度至少开展1次自检自查工作,年内共组织各股室开展自检自查4次,对非涉密信息设备违规存储、处理涉密文件、明传电报、内部文件、内部资料进行清理,及时发现隐患3个已现场整改解决。
(二)关于巡察反馈“一老一小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谋划举措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芒市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芒市勐焕街道综合功能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实施至今未建成问题,倒排工期计划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计划于2025年6月底前竣工验收;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制定了资金拨付计划,根据工程进度于2024年10月拨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13.25万元,通过线上及线下多种方式督促民政项目施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完工投入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逐步完善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目前,芒市三台山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及审核结算工作,资金已按工程进度进行拨付,正在实施项目装修及附属设施建设;芒市风平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轩岗乡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计划采取积极向上级争取缺口资金的方式,完善配套设施设备补足后投入使用,计划于2025年3月底完成;三是强化部门职责,加强对德宏友谊医院老年养护中心的监管,目前德宏友谊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1人,取得养老护理证3人,其余8人计划在2025年5月底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确保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组织德宏友谊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召开了整改协调会,积极协调德宏友谊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加强医养宣传,提高服务能力,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医养需求,提升入住率。
2.针对老年保障政策执行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适老化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改造,逐年提升覆盖率。2024年向上级争取民政事业专项补助资金58.8万元,完成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87户,正在组织竣工验收工作,下一步将逐年争取资金对符合要求的群众进行升级改造。二是进一步摸清群众需求底数,完善数据库,制定申报计划,逐年向上申报项目资金。
3.针对困境儿童的关爱措施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调研儿童之家建设和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指导,制定了《儿童之家管理制度》,用好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儿童督导员及村(居)委会儿童主任队伍,积极发挥儿童之家作用。
二是加强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全年组织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2次,有效提高了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开展服务人数占全市留守儿童的比率;以营水社区、南蚌社区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作用,深入开展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服务工作,与南蚌社区、营水社区和芒市益恩幼儿园共同开展“留守不孤单,陪伴更温暖”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关爱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关心关爱留守儿童。三是全面抓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作用,以点带面做好关心关爱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儿童督导员及村委会儿童主任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开展入户宣传相关困境儿童补助政策、组织看望慰问留守儿童,共计开展活动57场次,惠及儿童500多人次。四是补齐困境儿童医疗救助的漏洞,面向全市范围开展排查,主动发现工作漏洞。做到了每月与市医保局对接共享一次数据,将符合条件的129名困境儿童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三)关于“推进社会事务力度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推进深化殡葬改革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对轩岗乡、江东乡、西山乡、中山乡、芒海镇5个未开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督促和指导,组织行业部门和乡镇召开4次协调会,对困难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经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将4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实施主体变更为乡镇人民政府,采取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方式,有效解决4个乡镇公益性公墓项目资金和建设问题。截至目前,已督导市建投公司完成了轩岗乡公益性公墓和中山乡公益性公墓的前期手续移交工作。2024年10月10日组织轩岗乡、西山乡、中山乡对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按照现实际情况进行了优化调整,现正在开展3个项目提级论证申报组建工作,预计2025年6月底前可完成提级论证申报工作;二是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清明、重阳等节日,下沉到乡镇一线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场次,通过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解读的方式,普及了婚育新风、残疾人两项补贴和殡葬改革等相关政策,宣传活动涉及人员200余人,发放宣传单300余份,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和火化政策知晓率。三是强化殡葬改革措施。加大殡葬改革违规问题线索收集力度,积极与各乡镇、村(社区)两委沟通,及时掌握死亡人员信息,对违反殡葬改革相关要求的群众及时做工作,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对执意要违反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公职人员移交纪委处理。
2.针对行政执法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9月底组织全局20名没有执法证的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除1名同志因事请假没有参加外,通过率100%,进一步提高民政局执法能力。二是建立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殡葬执法队伍薄弱的问题,民政局主动协商相关单位,采取主要依托乡镇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违反殡葬政策规定的执法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指导和配合工作。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社会组织等行政执法事项坚持依法查处。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作出撤销登记的处理。2023年9月1日将2022年未开展年检的9家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2024年10月对未参加2022-2023年度检查的9家社会组织进行了通报。针对三年来,无效婚姻的行政撤销执法数为零的问题。民政局对三年来芒市婚姻登记处所有婚姻案件进行审核,未收到人民法院相关要求撤销婚姻案件,属于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情形的均已发现一起更正一起,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关于“实施民生项目成效不佳”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项目重建轻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积极谋划和申报养老项目,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深入现场开展项目前期规划谋划、调研论证,科学合理向上级申报项目资金;二是制定资金拨付计划,积极对接财政请拨在建项目欠拨资金,根据工程进度于2024年10月拨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13.25万元,保障项目有效推进,督促施工方加快推进养老项目。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针对已建、在建、投入使用项目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和回头看,发现25个问题已及时督促整改完成。
2.针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勐焕街道综合功能养老服务中心和轩岗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及时按要求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完善了局党组会议事研究制度,及时上会研究议题,确保不再出现此类现象。二是完善项目监管制度,定期对民政涉及项目开展督查检查,对违规建设项目及时督促整改。
3.针对项目建设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对下达芒市的21个养老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流程标准和规范开展项目建设。二是对因配套不全无法使用的村级养老项目,通过联动乡镇、企业和向上级争取配套资金的方式,筹集资金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尽快投入使用,发挥项目资金效益;三是加大已建成机构的使用监督。及时对已建成机构安装项目标识牌9个,定期开展使用情况回访13次,避免出现建成机构挪用现象。对被轩岗乡筠竹园村委会挤占的轩岗乡筠竹园村级养老服务站,组织轩岗乡筠竹园村委会进行整改,于12月8日已完成整改工作。四是上级下达芒市的21个养老项目的主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成,由于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仅能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附属及设施设备配套资金还存在缺口,计划采取积极向上级争取缺口资金的方式,完善配套设施设备补足后投入使用;五是风平兴侨社区、遮放镇邦达村、风平镇黎明村等8个村级养老项目,资金已下达至乡镇,由乡镇为实施主体实施建设和管理使用,通过联动乡镇、企业和向上级争取配套资金的方式,筹集资金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尽快投入使用,发挥项目资金效益,计划于2025年6月完成。
(五)关于“落实社会福利政策有落差”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惠民政策落实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高龄补贴政策,对不符合享受高龄补贴的群众及时停发,并追回因死亡违规领取高龄补贴资金47人18400元,加强资金监管,追缴对重复领取高龄津贴资金41人24150元。二是建立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民政局于2024年9月印发《芒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机制》(芒民发〔2024〕15号),根据机制每月进行数据比对,实现信息共享,及时进行动态调整,2024年11月为漏发的188人办理高龄补贴。三是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对不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群众及时停发,并追缴违规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7人7690元。规范精准管理,进一步加强与市残联、乡镇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市民政局负责比对残疾人退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等经济状况变化情况。截至12月,累计已新增续发两项补贴677人次,取消462人次,严格把好审核“进出关”。四是加强与残联的沟通协调,共同拟制《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共享比对长效机制》,形成长效联合联社机制,全面提升两项补贴精准发放水平。
2.针对政策宣传手段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乡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符合享受民政相关政策而未享受的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每月定期向各乡镇(街道)反馈推送新办证需纳入及待遇调整变更人员,对死亡、退出低保、新增特困等不再符合保障政策的人员,及时停发补贴,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动态管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村组小喇叭等线上方式和民政办事窗口、宣传栏等线下方式,积极宣传高龄津贴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截至目前,共组织到乡镇一线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普及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政策2次,对在册领取人员进行了入户回访核查1次。
3.针对高龄津贴被违规统筹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民政干部政策学习,完善资金发放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高龄补贴政策。严格按照发放要求,每月把集中供养人员的高龄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个人账户,针对敬老院违规统筹使用的高龄津贴于2024年9月,通过三所敬老院专户将2020至2022年42名集中供养人员的高龄津贴退回至个人银行卡中,自2023年起,三所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高龄津贴已按照文件要求按月发放至补助对象个人银行卡中。
4.针对落实收养政策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收养政策,加强业务培训,杜绝违规收养,违法办理收养,对违规办理人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培训5场次,对9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处分。二是结合问题抓整改。针对近年来违规办理收养登记221例、违法办理收养登记28例,2023年已整改完毕,严格落实收养登记政策,依法依规办理。
(六)关于“执行救助政策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低保动态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通过入户核实,及时停发违规领取人员低保,并于2024年6月3日追回因参军、服刑、考入事业单位和死亡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共6人20662元。二是举一反三,有效弥补工作漏洞。9月份与人社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金融机构、公积金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困难群众数据比对,发现问题实地入户核实困难群众家庭信息,及时整改问题。在全市各乡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工作,切实进行社会救助业务的督促指导,避免出现“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漏保”“漏救”等问题。三是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分级审批制度,依托乡村振兴、残联、医保等预警数据,每月组织乡镇入户核实,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针对审核把关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芒市边境居民补助工作核查监督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召开边民补助联席会议,压实涉及部门的审核责任和各乡镇的落实责任,严格把好边民补助发放的审核关,提高边民补助申报的精确度。2024年共组织召开边民补助发放联席会议3次,研究讨论2023年、2024年边民补助发放事项及2018年以来违规发放事项整改相关工作,有效推进边民补助发放工作。二是举一反三抓问题整改。加强边民补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对芒市边民补助发放工作开展“回头看”,发现3个方面3743条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流程办理结婚登记,定期与法院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全面提升审核准确性,严把审核关。
3.针对发挥民政“济困”职能作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中心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到补助资金20万元,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室和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中心住宿用房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已完工;向市政府请示协调办公用房;积极向上级积极争取资金建设芒市救助管理站办公用房,待建成后将解决工作人员办公室、24小时值班室和救助对象接待室、心理咨询室、康复健身室、娱乐活动室等服务功能场。同时,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住宿楼进行了重新规划,待向上级争取的资金到位后,对现有硬件设施进行相应的改建、扩建,以便于对救助人员严格按规定实行分区管理,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强救助管理制度学习,针对特殊救助群体严格按规定下发护送函并协调做好相关人员接送工作。下半年来,共组织开展单位内部集中学习5场次、参加学习人数95人次,派出2批4人次分别参加了省、州、市民政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三是严格按规定下发护送函并协调做好相关人员接送工作。下半年来,共向四川省青神县和德宏州内梁河县、陇川县、瑞丽市4个县市救助管理机构制作发送受助人员接领函6份,收到回函6份。
三、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关键领域廉政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制度,紧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加强督查。截至目前,民政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对殡葬领域、边民补助发放、养老服务、群众救助领域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7场次,发现指出问题3个。二是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芒市民政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要求开展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政服务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针对干部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廉政家访、日常提醒等方式,强化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共开展文明讲堂2场次,走访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34份,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40余份。二是针对党员干部做兼职、网络直播等问题及时开展清理排查,对排查出的人员由分管领导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进行了相应岗位调整,个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3.针对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综合派驻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民政工作力量,安排组员挂点联系,强化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日常监督,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二是积极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民政重点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要求参加民政党组班子会议,认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落实进行监督指导并提供有效可行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除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外,所有党组会议全程参与指导。
(二)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基层减负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为基层减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文件和专题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领导带头学、党员干部跟进学,让基层减负的理念深入人心。年内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学习基层减负有关文件3场次,开展各类减负学习教育5场次。二是强化跟踪落实,年内认真开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7个股室与乡镇建立的8个业务工作群已全部解散,单位只保留单位工作群与党员学习工作群2个微信群,有效减少基层负担,杜绝形式主义。
2.针对监督检查“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报备制度,各股室严格按照要求做到“监督检查有计划、发现问题有措施、落实整改有成效”。二是组织敬老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建设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芒市中心、勐戛、遮放镇敬老院存在消防安全设施不达标等安全隐患问题方面,现已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完成三所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并完成竣工验收及审核结算工作,现已将完成情况形成报告报送至省民政厅。
(三)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不擅自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征地费用及工程费用已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待财政预算审核通过;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加强财务人员对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全面掌握资金来源与用途,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全部退回相应账户。针对芒市救助管理站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问题,于2021年11月18日按要求将该资金共计48705.33元全部退回了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同时由分管领导对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针对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财务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财务支出管理环节,严把财务开支关,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杜绝坐收坐支。针对发生接待收取伙食费、交通费的直接存入民政局专户,会计科目“其他应付款”,规范账务处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完善修订芒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制度汇编内务管理制度,从2024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3.针对资金决策不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建立议事决策清单和完善科学决策流程,对资金使用效益会前认真做好充分调研,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的可行性。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16次,通过“三重一大”科学决策81项。
(四)关于“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芒市民政局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清理清查,对符合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录入资产系统。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和物资登记。三所敬老院接收捐赠的车辆、东北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芒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等相关资料收集,在8月份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完成了资产入账;勐戛敬老院土地权属情况核实清楚,材料收集齐全,在9月份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完成了资产入账。中心敬老院土地权属情况、捐赠物资和护理床情况正在自查核实中。三是制定了芒市民政局资产管理制度,并纳入芒市民政局制度汇编,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入账手续,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定期不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
2.针对物资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物资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股室、站院负责人为物资管理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物资入库、出库、库存盘点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公开物资管理信息,提高物资管理的透明度。三是针对问题抓整改。针对2024年前中心敬老院无进出库物资管理台账,物资领用随意性大,导致部分物资去向不明,部分食品已过期等问题,指导三所敬老院制定《敬老院出入库管理制度》《敬老院捐赠管理制度》《敬老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坚持抓落实。
四、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主动谋划。坚持用系统全局观念、长远战略思维思考问题,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3次,印发了《芒市民政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深入研究党建工作,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组织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相关制度并及时更新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强化对支部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支部凝聚力、战斗力。
2.针对党建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严格按照党组抓总,党总支抓实的工作要求,各支部年初根据实际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局党组、党总支定期对各支部抓年度计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计划落实落细,以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和丰富组织生活内容为目标,着力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规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提高党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党建工作,拓宽党员教育管理的渠道。三是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如主题党日、党建知识竞赛、红色教育基地参观等,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同时,结合业务工作,开展针对性强的培训和研讨,提高党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是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互融互促。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方式,引导党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领导班子主参加各支部活动17场次,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监督检查6场次,现场指出问题13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3.针对党建品牌创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局充分发挥好“暖心民政”党建品牌,以创建“1+4”党建工作体系,依托党员志愿服务队,围绕民政工作职能和“暖心民政”党建品牌,明确“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今年以来开展了“物质+服务”“送到家”“行动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芒市福彩公益活动 让爱陪伴成长、党建扎根“家门口”、实事办进群众心坎里等主题党建活动11场次,组织开展了慰问困难群众、老年助餐、“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等活动7场次,把机关党建和民政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品牌的高质量创建引领促进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明确职责,把好发展党员“程序关”和“质量关”。定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汇总和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党员大会、万名党员进党校、党组织书记授课等方式对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和业务培训,帮助基层党务工作者全面夯实了基础知识、提升党务工作能力。2024年组织12名党员骨干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主要以各支部委员及骨干为主,有效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三是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党组、党总支对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确保了党员的发展规范性和严肃性。今年审核通过转为正式党员1名,对因材料缺失需要重新进行党员身份认定的1名党员,目前已经严格按照流程补齐相关材料,经领导班子审核把关后上报组织部,2024年7月20日已批复承认其党员身份。
2.针对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对组织生活会材料的审核,做到会前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突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审核领导责任和各党组织负责人责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所属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6次,发现问题13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2-2123575;邮政信箱:芒市河东路17号芒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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