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建议》(第3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未成年人文身现象逐渐由成年人蔓延至未成年人,甚至儿童年龄段,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代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督促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我局将积极履职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论述,加强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进一步增强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文身问题治理工作,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家庭保护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共同责任,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文身相关制度规定,全力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首先,感谢您对未成年人生理、身体健康的关注。芒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持续抓好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真抓实干,确保芒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思想制度。充分认识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务实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工作要求,以务实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工作要求,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作、齐管齐治。建立由民政牵头,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等单位参与,联动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治理行动推进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定期交流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任务,加强重点环节领域治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拒不配合整改的市场主体,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卫生健康部门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相关部门应加大指导监管力度,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不向未成年人开展文身服务,并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三)摸清底数、分类治理。组织对从事文身、纹绣纹眉等活动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实际从事文身服务的市场主体名录,从相关场所和从业人员资质为切入点进行资质审查,对非法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督促引导文身经营者在品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标志,并建立文身人员实名登记制年龄核实制,履行文身风险告知义务。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五)抓好基础性教育,确保校园绿色健康。教育部门把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相关知识纳入学校德育内容,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对文身危害性的认识,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文身危害的宣传,尤其宣传文身对就业、求学和参军等方面的影响,提醒未成年人慎重选择,注重长远考虑。教育未成年人要自觉意识到文身的危害,尊重自己,爱护健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培育青少年对美的健康追求。
(六)强化引导、营造氛围。教育行政部门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予以部署推进。充分发挥校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微课、黑板报等禁止未成年人文身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坚决抵制文身行为。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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