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政局

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131号答复

浏览量:756    作者: 日期:2023/7/3

赵林芝:

您提出的《关于立项解决永和村江兴小组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第1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关于立项解决永和村江兴小组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结合工作职责查看是否有符合老年活动室对口项目资金。经研讨核实仅2019年至2020年上级下过一批老年活动室项目,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34号)文件,2021年后没有关于老年人方面建设活动场所项目专项资金,只有养老互助站、日间照料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我局在轩岗乡已拟建盖一所轩岗乡筠竹园村养老互助站,所以您提出帮助立项解决永和村江兴小组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的诉求,我局无法帮助解决,请谅解。

感谢您对老年人群的关心和切实为群众办事的责任心。

  

2023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芒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