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政局

芒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32455    作者: 日期:2021/11/9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芒市民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调整了以芒市民政局局长为主要负责人的芒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务,并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编制了《芒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芒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及公示公告。目前,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本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结合工作实际,本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本政府信息公开以电子文本形式公布信息。

3.其它渠道。通过芒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各方面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及各类涉及民生等方面内容。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芒市民政局公开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共开设15个栏目。公开的范围主要为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及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开目录和指南、条例规定及制度文件解读、预决算及三公计划总结及报告、下载专区、社会救助信息、灾害救助信息、养老机构信息、殡葬管理信息、社会组织信息。截至目前,累计公开信息102条。其中:领导简介1条、工作动态43条、通知公告1条、公开目录和指南7条、条例规定及制度8条、文件解读8条、预决算及三公10条、计划总结及报告6条、社会救助信息6条、灾害救助信息1条、养老机构信息2条、殡葬管理信息1条、社会组织信息8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工作,开通微信公众号,并有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及网站维护,严格落实办事流程网上公布制度,及时发布公开目录及办事指南,使居民足不出户了解办事流程。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芒市民政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满意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一致好评。建议和提案内容主要涉及民生建设、群众生活和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内容,集中反映了当前芒市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一些主要问题,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芒市发展的热忱关心和大力支持,对我进一步掌握社情民意、履行职责、把握工作重点、推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支持。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6年,芒市民政局通过召开会议、下乡镇宣讲,积极开展民政社会救助、收养登记、社团登记管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等政策解读工作,未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政策类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信息工作情况通报和当前报送重点的通知》,建立主动发布制度,重点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加强监测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社会关切的问题及政务舆情,遇到涉及本部门社会关切的问题,由信息工作负责人责快速、及时做好相关处置回应工作。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6年度我未收到公众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专职人员负责,并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正常运行,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芒市民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举报,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我加强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制定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十三、开展2017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17年,我将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围绕芒市民政局的重点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芒市民政局

                                                        2016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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