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政局

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浏览量:18549    作者: 日期:2019/12/9

第一条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相关食品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查验有供货商的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及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档案。

第三条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四条采购食品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来陶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需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高水产及其制品。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

芒市中心敬老院

2018年10月20日

文章来源:芒市中心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