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验收员不收魔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食品、不出卖腐烂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第二条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第三条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
第四条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第五条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
芒市中心敬老院
2018年10月20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地址:芒市河东路17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