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政局

芒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对2016年“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13054    作者: 日期:2017/9/6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要求,现将有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16年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5.97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0.95万元减少4.98万元,下降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为0.46万元,比上年0.25万元增加0.21万元,上升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5.51万元,比上年10.7万元减少5.19万元,下降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51 万元,比上年10.7万元减少5.19万元,下降48%。从统计数据看,“三公”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去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落户民政局的公务用车被收回,减少了一辆车的维修费及运行费,车辆也没有进行过较大的维修,车辆所产生的燃油费基本是用上年充值的油卡结余资金支付,同时我站加强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乱用现象的产生。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救助工作量增大,救助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各级相关部门检查、调研、交流等各项业务工作增多,虽然我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但接待费用还是比上年有所增加。

文章来源:财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