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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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6年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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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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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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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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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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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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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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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救助管理站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2015年决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2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5.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5.9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74万元,下降45.3%。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8.5%,公务用车购置下降0%。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站业务量增大,救助工作受到更多的重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1.芒市民政局公车改革把我站落户于民政局的一辆公车收回,减少了一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2.使用的公务用车没有发生大的故障,产生较大的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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