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救助管理站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2015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0.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预算数相比减少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9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下降0%。没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使2015年决算数已达到最低,所以2016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数未能在2015年的决算数上有所下降。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地址:芒市河东路17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