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人民政府

芒市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五年工作总结和五年工作计划及2021年工作重点

浏览量:10885    作者: 日期:2020/11/19

2016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思想精髓,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农业农村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持之以恒抓实、抓好部门的本职工作。现就五年工作总结和五年工作计划及2021年工作重点做如下汇报:

一、五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一是持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发的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力争按时间节点按质按量完成。截止2020年9月30日,全镇10个村委会已完成了8个村委会、140个村民小组,7073户《土地确权证书》的颁发,实测地块面积为56667.17亩。现未颁发《土地确权证书》的还有云茂和下东2个村委会,涉及42个村民小组,1596户农户,面积23084亩,未颁发原因:这2个村部分村小组农户的承包耕地面积与国有林重叠,针对该情况我镇今年9月初与多次向市级部门和市政府汇报,据市级部门了解负责此次土地确权的四川永鸿测绘公司,已完成了这2个村涉及农户承包耕地与国有林重叠的外业工作,现正在紧锣密鼓完成内业相关工作,预计在今年11月中旬完成对这2个村的颁证工作。

2)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指导。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政策法规。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截止2019年11月,全镇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为9754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74459亩,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3272亩,其中:出租(转包)3113,转让159亩。

2.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1)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镇农经站始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及市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8月初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芒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办法》,对“三资”管理的原则和制度作了明确规定,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镇农经站积极落实,并于8月底与全镇各村(组)签订《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协议书》192份,《三资管理承诺书》192份。2)5年来,我镇先后举办业务培训10余次,培训1127人(次)。通过培训,提了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村(组)干部财经法纪意识。2)截止2020年930日,全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集体资金总额8823.81万元其中代管村委会资金377.63万元,代管村民小组资金8446.18万元代管集体资产总额8804.68万元代管集体资源总面积323205.85亩。

3.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为确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对农民负担的反弹,镇农经站认真按照中央省、州、市的相关减负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微信群和节日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五项制度”。由于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我镇未有发现任何单位乱收费、乱摊派的情况,进一步巩固了镇涉农乱收费治理工作成果。5年来我镇没有发生涉农收费和惠农资金发放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4.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1)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我镇涉及清产核资的工作单194个,其中10个村委会、184个村民小组。194单位中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17个,其中10个村民委员会,7个村民小组。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全镇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共清查核实资产15075.03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561.45万元(村级322.2万元、组级239.25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4513.58万元(村级632.51万元、组级13881.07万元)。全镇村、组集体土地总面积为32.49万亩,其中农用地为31.85万亩,建设用地0.64万亩。2)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镇辖区内各村组根据《芒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试行)》认真结合本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方案》,按照“成立组织机构、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成员界定、上报备案”的工作程序,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2019年11月已完成10个村委会、184个村民小组,9036户、40745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完成率100%。3)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股份权能、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并进行登记赋码”等改革要求,贯彻执行《芒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指导意见(试行)》。截止2020年9月15日,全镇应开展股权设置量化的村(组)数17个(村委会10个,村民小组7个),已完成股权设置量化的村(组)数17个,完成率100%;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村(组)数17个,已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组)数17个,完成率100%;应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村(组)数17个,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村(组)数17个,完成率100%。

5.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根据市委、市政,2016年下发的《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芒办发﹝2016﹞8号),镇农经站认真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及时把市委组织安排到我镇的壮大村集体发展资金共计370万元(2016年至2019年共安排资金),按照相关要求手续分别投资到10个村委会发展项目上,到2020年8月止,10个村委会共取得投资收益95.12万元。对于各村的投资收益使用严格按《中共芒市委组织部 芒市财政局 芒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芒市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芒组发﹝2020﹞17号)执行。从而解决各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弱、基层党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

6.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一是根据《中共芒市委组织部关于提前完成村组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芒组发电〔2015〕18号)文件要求,芒市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审计方案,及时抽调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全镇村组的离任审计工作。从2015年10月起至2016年3月,对全镇10个村47名干部和组732名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资金总额达8797.7万元。二是为确保2021年村组干部届换届顺利进行,根据《芒市2016—2020年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由中标公司——云南省弘恒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全镇村组审计工作。截止2020年10月22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期、30人次;已完成全镇10个村,182个村民小组的离任审计,完成率100%,涉及村组干部851人,审计资金总额28155.13万元。

7.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有序、程序规范、质量提升、形式创新”的工作思路,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有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20年按照市级关于下发关于“空壳社”清理的文件精神,我镇根据精神要求对照市级的专业合作社异常名录表,在全镇辖区内开展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的排查,通过努力,镇辖区内的专业合作社84个,对于存在“名存实亡”的21个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注销。截止2020年10月31日,我镇共有规范专业合作社65个,其中年内新组建合作社4个,合作社成员数2150户,其中农民成员数2130户,带动非成员农户数742户,农户入社率达21%。带动扶贫建档立卡户355户,1568人。累计创建各级示范社24个,其中2016年以来共创建各级示范社8家。

8.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2016年以来,我镇认定家庭农场5个。按行业分布情况:种植业3个,其中:粮食产业1个,特色种植业2个;畜牧业2个,其中:肉禽1个,蛋禽1个。 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519亩,其中:耕地519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193亩、流转经营326亩。家庭农场劳动力19个,其中家庭成员劳动力14个,常年雇工劳动力5个。同时,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5年共创建各级示范家庭农场3个。

9.扎实做好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为提高粮农种粮的积极性,真正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到农户手中,享受到中央的惠农政策。为此严格做到“一公开”、“四到户”、“六不准”,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采用“一卡通”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避免补贴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5年累计兑付面积为13.51万亩,兑付补贴资金为1045.19万元, 受益户数37910,受益人口21.7余万人。

10.进一步做好农经统计工作。农经统计报表是为我镇领导安排部署全镇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依据,为此,保证报表内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就尤其关键。镇农经站每年在做年终农经报表时,做到:1是认真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召开年终报表会议的要求开展;2是严格审核把关各村委会上报的数据;3是认真分析报表内各行业产值变化原因。从而准确反映我镇各产业发展的情况。5年来我镇农村经济收入实现稳步增长。2019年芒市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15812万元,比2015年的107267万元,增加8545万元,增7.97%;农民人均纯收入11538元,比2015年的7820元,增加3718元,增47.55%。

11.健全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市级业务主管的要求,2017年下半年镇农经站对村组财务管理实施报账制。由于报账制的实行,大部分村组干部对财务报账手续不能全面掌握,针对这情况今年5月13日镇农经制定《芒市镇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各类财务收支的管理及规范了办理相关业务的手续和程序,从而提高村组干部来我站办事的效率。

12.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股份权能、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并进行登记赋码”等改革要求,贯彻执行《芒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指导意见(试行)》。截止2020年9月15日,全镇已完成股权设置量化的村(组)数17个,其中村级10个,组级7个,完成率100%;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村(组)数17个,其中村级10个,组级7个,完成率100%。

13.认真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根据2020年8月底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芒市镇村组,所涉及本部门反馈的6个问题,我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现整改已告一段落。年底该巡察组将对整改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五年工作计划

1.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权,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期二轮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一步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土地流转信息的网络化管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农村土地流转最新动态,妥善保管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切实加强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认真按照与村组签订《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相关条款执行,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好村组集体“三资”,同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到按章办事。

3.加大村组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为提高村组干部的财经纪律意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每年至少组织开展村组干部业务培训2次以上,同时每年下到基层一线开展4次以上的现场业务指导

4.强化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要全力以赴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农村“一事一议”制度,预防和制止涉农收费的“三乱”问题;加强村级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监管,积极开展涉农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的政策宣传,防止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5.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集体产权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要求,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

6.巩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把市委组织部安排各村的壮大集体资金用活、壮大,要始终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一村一策,按照“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原则,鼓励各村大胆实践,挖掘自身的内在潜力,积极探索不同的发展形势和经验,坚定信心、勇于探索,大力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

7.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坚持以农民为主体,自愿为原则,以促进规范提升为目标,完善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强化指导监督,创新服务方式,以优示范,由点到面,积极探索全镇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质量的路径,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推波助浪的作用

8.认真做好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作为一项惠农政策,是直接关系到粮农的切身利益,在开展年度补贴工作中要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踏实的工作态度把好质量关,严格做到“一公开”、“四到户”、“六不准”,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做好督促检查,确保资金能安全兑现到群众手里

9.认真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根据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职能划归农业农村部门,以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市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明确部门职能,积极做好农村宅基地关管理工作。

10.认真做好年度农经统计报表工作。高度质量的报表数据,为镇主要领导规划全镇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依据,这就要求在开展年报工统计工作的各行业数据要力争准确真实,把好质量关口,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同时做好对相关的数据的对比和分析

三、2021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二轮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落实以及规范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

(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村组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村组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自觉履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

(四)、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减轻农民负担不反弹。

(五)、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不同的发展形势和经验,大力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

(六)、认真做好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七)、按照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认真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八)、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强化指导服务,推进示范创建。

(八)、积极组织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培育一批可学可比的示范家庭农场典型,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九)认真做好年终农经统计报表工作。

                     

芒市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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