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人民政府

中共芒市镇委员会关于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13205    作者: 日期:2018/6/6

中共芒市镇委员会关于

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有效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德宏州芒市机场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芒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芒办发(2018)10号)文件规定,结合芒市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标本兼治,堵疏并举为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明确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督查、狠抓落实的思路,通过政策引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示范推进,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基本形成以秸秆还田为主,多元利用、布局合理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和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大力推进我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范围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树叶和城乡生活垃圾,严禁向河边、河道、道路堆放和倾倒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基本实现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公路、沟渠及河道无抛弃农作物秸秆,辖区范围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

    三、工作时段及范围

    (一)禁烧时段:全年禁烧。

    (二)禁烧区域:辖区范围内。

    1.重点区域范围为:芒市镇周边,高速公路、320国道。

    2.重点村委会为:大湾村委会、拉怀村委会、松树寨村委会、芒核村委会、中东村委会、下东村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为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安全,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避免大量焚烧秸秆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交通、航空及生产生活安全,根据芒市镇实际情况,特成立芒市镇开展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黄培新    镇党委书记

方二所旺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董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徐俊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蔺以兵    纪委书记

张洪波    镇党委委员、城郊派出所所长

罗振元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龚锡花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春香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永毕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晚岩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方志德    镇林业站分管领导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分管领导

 员:龚继光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丽燕    纪委副书记

苏永福    镇党政办主任

杨双权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段立定    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胡江平    镇综治办主任

     林业站站长

李正春    镇农经站站长

方岩亚过  芒核村党总支书记

线玉团    芒核村委会主任

项岩相    大湾村党总支书记

谢岩安保  大湾村委会主任

乔二所    拉怀村党总支书记

谢小岩    拉怀村委会主任

陈庆昌    中东村党总支书记

李明孝    中东村委会主任

邓有松    下东村党总支书记

杨正国    下东村委会主任

黄枝恒    回贤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庄林梅    回贤村党总支副书记

陶继宏    云茂村党总支书记

杨大灿    云茂村委会主任

李永生    象滚塘村党总支书记

刘自刚    象滚塘村委会主任

丁自楼    河心场村党总支书记

许庆云    河心场村委会主任

万林安    松树寨村党总支书记

项小芹    松树寨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刘宁担任,办公室成员苏永福、杨双权、段立定、李云波。

根据我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时段为全年,领导小组下设5个巡查队:

第一巡查队

责任区域:负责全镇辖区内的巡查

工作责任:协助市巡查组在我镇的巡查工作,定期检查各村委会的秸秆禁烧工作。

 长:方志德

副队长:  

 员:杨双权、段立定

巡查队

责任区域:大湾、下东、象滚塘片区

工作责任:负责责任区域内委会的秸秆禁烧工作,配合市巡查组做好责任区域内的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长:罗振元

副队长:龚锡花

 员:杨丽燕、胡江平、欧阳国军、杨正国、刘自刚、谢岩安保

巡查队

责任区域:拉怀、云茂片区

工作责任:负责责任区域内委会的秸秆禁烧工作,配合市巡查组做好责任区域内的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长:徐俊杰

副队长:刘  

 员:杨  、段应鸿、谢小岩、杨大灿

巡查队

责任区域:芒核片区

工作责任:负责责任区域内委会的秸秆禁烧工作,配合市巡查组做好责任区域内的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长:蔺以兵

副队长:张永毕

 员:龚继光、赛保平、线玉团

巡查队

责任区域:松树寨、中东片区

工作责任:负责责任区域内委会的秸秆禁烧工作,配合市巡查组做好责任区域内的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长:董  

副队长:杨春香

 员:苏永福、李正春、李明孝、项小芹

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每年12月至次年2月,为秸秆禁烧宣传动员重点时期,要充分发挥镇政府、村委会、学校、村组作为宣传阵地,利用宣传单、公告、标语、广播等形式,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村、组要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引导各村民小组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奖惩措施和办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利用,采取农艺、机械、生物、工业等多种措施,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稳步提高秸秆利用率

    1.推进秸秆就近就地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田边地角堆沤还田、机械化粉碎还田、免耕沃土还田、作食用菌基料、生物质燃料等成熟技术,进一步提升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的应用水平。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加装秸秆切碎装置,以及购置秸秆粉碎机械、秸秆打捆收集机具的,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对免耕覆盖沃土还田的免费发放秸秆腐熟剂。凡是未加装切碎装置的全喂入联合收割机不允许下田作业。

    2.推进秸秆规模化产业化利用。对规模化利用芒市镇辖区秸秆(含果树枝条等)进行产业发展的企业和单位,由市财政酌情给予补助回收费用。

    3.推进沤肥池建设。由各村委会结合本辖区情况,动员和引导群众在田地周边建设沤肥池,专门用于回收处理西瓜藤、豆藤和田间杂草等,加强循环利用。每个沤肥池建设规格为68立方米,由市财政按500/立方米进行补助

   (三)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和24小时巡查制度,实行全域禁烧。建立举报制度,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案件按首问责任制及时查处。加大巡查密度,组建禁烧巡查组和执法组及时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做到时间上不留空档,空间上不留死角。要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严查重处第一把火,坚决查处每一把火,坚决追究黑斑所在田块承包(经营)者的责任,严查重处在露天场所或森林防火区内发生焚烧秸秆、垃圾及其他废弃物,随意丢弃农作物秸秆造成交通事故、河道堵塞,影响交通、行洪的村组及个人的违法行为。加大公安执法力度,严惩拒不执行政府决定、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四)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和强化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辖区内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委会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实施镇主要领导包面、挂村领导包村、包组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农户包田块的五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与承诺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秸秆禁烧网格化部署。

    (五)强化资金保障。财政每年安排专门工作经费用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产生的车辆费、工作人员误餐补助。

    (六)严格监督考核。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和年终绩效考评,不定时对关部门村委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凡因焚烧秸秆造成被省政府、州、市政府或相关上级部门通报、约谈、取消农业项目或限批后果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部门及各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对禁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干部,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相关要求

    (一)各村委会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落实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并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将秸秆禁烧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全域禁烧的要求,对全年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部署,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确保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做好秸秆禁烧防控预案,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综合利用项目。

(二)直各相关部门,村委会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市、乡、村、组、户五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切实抓好宣传、巡查、执法和秸秆利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三)镇直各部门及各村委会按照《芒市镇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各村委会和工作组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将本组工作情况于每周五10:00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农业中心)汇总后报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联系人:李云波,联系电话:2118034 QQ1163886344 镇秸秆禁烧工作举报电话:21180102118034

 

附件1芒市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联系册

      2芒市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书

3.《芒市镇秸秆禁烧工作组人员名单》

 

 

中共芒市镇委员会

20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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