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海镇打击走私违法犯罪告知书
全镇干部群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打击走私违法犯罪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打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顿市场秩序,维护国家边境安全,经芒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向全镇发出如下告知:
一、全镇干部群众要从自身做起,一律不参与走私、护私,并自觉参与到打击走私行动中来,对发现涉及走私、护私行为的线索问题,特别是当前重点打击的成品油、大米、玉米、木材、木炭、冻品、野生动物制品、牲畜活体、食糖、烟酒、“洋垃圾”等重点涉税商品走私行为,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协助共同打击走私。
二、以2019年2月1日为时间节点,在2019年2月1日前参与过走私、护私,在2019年3月15日前向有关部门如实交代问题的将视情节依照相关规定减轻、从轻或免予处罚;在2019年2月1日后还参与走私、护私,在2019年3月15日仍未向有关部门交代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注“国家公职人员和中共党员向镇纪委交待问题,其他人员向芒海派出所交待问题)
三、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实行严格保密,并采取保护措施保障其人身安全。对包庇、纵容走私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行报复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0692-2988110
中共芒海镇委员会 芒海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关于走私|这些你知道了吗?
一、什么是走私?
走私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走私行为有哪些?
1.直接向走私人员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
2.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均以走私行为论处。
三、走私的危害性有哪些?
1.损害国家主权和尊严、危害国家安全。
2.影响国家税收。
3.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威胁民族工业的生存和发展。
4.腐蚀人们的思想、败坏社会风气、诱发犯罪。
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有哪些表现形式?
1.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其他手段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税款。
2.未经海关许可并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进料加工的保税货物(暂不缴纳关税)或者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少征或不征关税)在境内销售牟利。
3.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普通货物、物品。
4. 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没有合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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