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

勐焕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4年 “幸福和谐 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推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1793    作者: 日期:2023/12/21

各社区:

经街道研究,现将《勐焕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4年“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动方案》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芒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芒市2024“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动方案》(NO.002)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街道老年人抵抗风险的能力及意外保障水平,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勐焕街道2024“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动方案。

一、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以满足和提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积极融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对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减少因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保险服务业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保障适度、保费合理、保单通俗原则,建立和完善鼓励政府提供财政补贴支持、保险公司保费合理优惠、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风险的合力,既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拓展金融保险新领域,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又有利于缓解民政民生保障压力,提高人民群众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动时间

20241月1日—20246月30日

三、推动目标

2024年参保人数及保费目标

序号

社区

61岁以上参保目标(人)

全年保费目标(元)

1

新村社区

160

8000

2

团结社区

190

9500

3

建国社区

124

6200

4

东北里社区

148

7400

5

西南里社区

148

7400

6

城西社区

120

6000

7

丙午社区

178

8900

8

丙门社区

160

8000

9

锦华社区

130

6500

10

三棵树社区

114

5700

11

胶林社区

90

4500

12

城南社区

146

7300

13

城北社区

118

5900

14

锦绣社区

40

2000

15

南蚌社区

40

2000

16

营水社区

40

2000

17

湖畔社区

46

2300

18

滨河社区

46

2300

19

起航社区

120

6000

20

河东社区

100

5000

21

南喊社区

56

2800

22

文欣社区

172

8600

23

勐垅沙社区

130

6500

24

双塔社区

86

4300

25

双拥社区

124

6200

26

花园社区

138

6900

27

阳光社区

104

5200

28

三象社区

66

3300

29

和润社区

46

2300

 

 

 

 

 

 

 

 

 

 

 

 

 

 

 

 

 

 

 

 

 

 

 

 

 

 

 

 

 

 

 

 

 

 

 

 

 

 

 

 

 

 

 

 

 

 

 

 

合计

 

3180

159000

、主要内容

(一)保障方案

 

投保年龄:61-80岁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赔付标准

保费

重大自然灾害:因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海啸、台风、洪水等6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身故

50,000.00元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50元人/年

意外身故(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因素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如:电击致死、高空坠物致死、交通事故致死、烫伤致死、食物中毒致死、火灾身故、溺水身故

20,000.00元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意外伤害残疾(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因素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体致残)

20,000.00元

按残疾程度比例赔付

猝死因突发脑梗、心梗等突发性疾病造成被保险人在6小时内的突然死亡

1,000.00元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意外住院津贴80元/天(全年最高180天)

14,400.00

实际住院天数×80元,单次住院最高90天

投保年龄:81岁以上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赔付标准

保费

重大自然灾害:因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海啸、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身故

50,000.00元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50元人/年

 

 

 

 

 

 

 

 

意外身故(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因素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如:电击致死、高空坠物致死、交通事故致死、烫伤致死、食物中毒致死、火灾身故、溺水身故)

2,000.00元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意外伤害残疾(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因素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体致残

2,000.00元

按残疾程度比例赔付

猝死因突发脑梗、心梗等突发性疾病造成被保险人在6小时内的突然死亡

500.00元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意外住院津贴80元/天(全年最高180天)

14,400.00

实际住院天数×80元,单次住院最高90天

(二)参保对象

长期或持有居住证居住在我街道61岁及以上的居民可作为被保险人(正在住院、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和经医院确诊已患重特大疾病的人群不能参保)

(三)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办理承保手续、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五、工作要求

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2024年工作推动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推动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二)全力确保续收。续期业务是对原有客户保障的有效衔接,是对已承保客户最好的关心与关爱,及时有效的续保,防止和杜绝脱保所引起的不必要的保险纠纷,有效促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稳定发展。在确保续期的同时,不断的扩大承保面,保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稳步增长。

 

(三)迅速启动,稳步推进。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辖区单位、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在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中的作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迅速启动本辖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让老年人充分了解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内容以及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和安全保障,增强全民保险意识,调动全民参与热情,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一是各社区要积极开展召开居民小组长会,进行保险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社区骨干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宣传服务能力,营造有利于开展工作的环境和氛围;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及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做到逢会必宣逢人必讲;三是要到有条件的各居民小组张贴宣传单,并逐户入户宣传动员;四是面对面宣传动员,各社区针对辖区61岁以上老年人的情况,以居民小组为单位,逐户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动员工作。

(五)优化服务,确保效果。各社区要牢固树立民生理念,为参保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成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并加强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德宏分公司的沟通联系,在宣传、投保及保险协议期间,全程为参保对象提供服务;并做好老年人参保情况、理赔情况上报和备案。

(六)确定目标,专项推进,完成任务。各社区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专项工作,统一布置、推进、督导,全街道力争4月30日前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动目标,顺势扩大老年人保险参保面,让更多老年人受益。为确保工作的推进,将对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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