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

勐焕街道办事处事业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浏览量:21837    作者: 日期:2023/5/6

  为深化人事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人事改革制度,建立健全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岗位管理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和晋升制度不变,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将管理岗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形成岗位等级晋升制度之外新的晋升通道,拓展事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事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贯彻落实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事业为上、注重实绩,尊重人才成长规律,适当体现个人资历和任职年限;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事业人员等级晋升与加强考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树立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三、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本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行一年一聘。

(四)出现岗位空缺,将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领导小组。

  长:文自哨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如鹏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吴东明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马明忠    党工委副书记

        项岩哏所  党工委综治维稳副书记

        董艳波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丽君    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根香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郭兆良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方子慧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朗安旺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相洼    街道办事处挂职副主任

张尚成    街道党政办主任

     街道党建办副主任

周淑娟    街道纪委副书记

        革丽斯    街道党建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街道党建办公室,负责事业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上岗的统筹、协调、组织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根香兼任,具体业务由革丽斯负责。

五、岗位类别设置

(一)经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勐焕街道办事处内设事业部门3个、编制26个,其中党群服务中心7个,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11个,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8个。

(二)勐焕街道办事处按26个编制设置岗位,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二类。管理岗位16个,占岗位总量的61.5%,均为九级职员;专业技术岗位10个,占岗位总量的38.5%,其中副高级1个、中级5个、初级4个。

六、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

设置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6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副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5:50︰35,分别设置副高级岗位1个,中级岗位5个,初级岗位4个。

2.副高级岗位: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0:100,六级岗位0个,七级岗位1个。

3.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0︰40︰20,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1个。

4.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0:50,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2个。

5.对符合初级岗位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按省(州市)文件规定另行申报。

七、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条件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一)管理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工作实绩较好。

4)群众公认度较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条件

1)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2)熟悉从事岗位工作流程。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光明磊落。

4)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

5)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

(二)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五级专技岗位具体条件:

1)符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2)具备《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取得相关副高级职称,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4熟悉相关业务,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3.六级专技岗位具体条件:

1)符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2)具备《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取得相关副高级职称,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4熟悉相关业务,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4.七级专技岗位具体条件:

1)符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2)具备《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取得相关副高级职称,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4熟悉相关业务,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5.八级专技岗位具体条件:

1)符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2)具备《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取得相关中级职称,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4)熟悉相关业务,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6.九级专技岗位具体条件:

1)符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2)具备《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取得相关中级职称,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4)熟悉相关业务,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7.十级专技岗位具体条件:

1)符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2)具备《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取得相关中级职称,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4)熟悉相关业务,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8.十一级专技岗位具体条件:

1)符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2)具备《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3)须取得十一级岗位聘任资格,取得助理级职称两年以上,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上一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上一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定等次,不能参加竞聘,按相关规定处理。

4)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工作技能、自身综合素质,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9.十二级专技岗位具体条件:

1)符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2)具备《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3)须取得十二级岗位聘任资格,取得助理级职称以上,身体健康。上一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定等次,不能参加竞聘,按相关规定处理。

4)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工作技能、自身综合素质,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八、岗位竞聘方法

(一)竞聘申请。符合竞聘条件,拟参加竞聘的事业人员报勐焕街道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资格初审。勐焕街道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对申请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形成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布  

(三)组织竞聘。

(四)聘用到各岗位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管理和监督

(一)不得晋升等级的情形。事业单位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等级。

1.不符合本方案等级晋升基本条件和晋升具体条件规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点名通报的不得参与当年度竞聘上岗

5.迟到、早退。年度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的,不得参与竞聘上岗

6.旷工。年度内旷工连续超过3天以上或年度累计超过7天以上(未请假又未上班视为旷工)的,不得参与当年度竞聘上岗。

7.年度内如被勐焕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发文通报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度竞聘上岗

8.影响晋升等级的其他情形。

(二)坚持能上能下。事业单位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等级:

1.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的。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

4.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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