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协助领导班子搞好综合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做好街道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办工作;
四、负责来文登记、批办、传阅、督办工作;
五、负责街道有关文件、公文的起草、核稿、送审、发文等文秘工作;
六、做好上传下达、会议筹备及服务工作。
七、承担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抓好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
八、妥善保管、使用印章,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工作;
九、负责街道后勤管理及日常事务的服务工作。
十、负责街道机关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工作及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及新农村工作队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街道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工作。
十三、负责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老干部局、机要局、保密局、关工委、市党校、市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档案局、史志办、人事局、政研室(新农办)、教育局等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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