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经勐焕街道班子会研究,现将《勐焕街道自主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制度执行。
勐焕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0日
勐焕街道自主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勐焕街道自主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结合街道自主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工程概算
第二条 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勐焕街道投融资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在项目报批前,应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中介机构认真编制项目概算,项目概算应考虑周全,不漏编,力求做到内容全面、数字准确。
第三条 项目办要配合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做好勐焕街道投融资工程建设前期概算的审核工作,核定工程总概算, 细化总概算,明确各项单位工程的概算,有效地减少工程超概算、超合同价的现象。
第四条 严禁建设项目擅自超概算或概算外投资,确需进行概算调整的应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对发现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装饰标准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设计勘察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选择具备资质级别的设计单位,设计方案、设计目标要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再设计图纸,图纸设计要经三级审核(即:施工单位自己审核、工程设计人员到现场审核、图纸会签领导审核),保证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做到图纸与实际相符,尽量减少设计变更,达到设计目的。
第六条 推行勘察设计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负责,如果由于勘察、设计重大失误造成工程造价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和相应赔偿责任。
招投标
第七条 凡符合招投标要求的项目,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同时,要确保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防止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投标行为。
施工合同
第八条 施工合同要明确对工程价款以及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事项作出约定,具体内容包括:合同价形式,款项支付比例和时间,风险承包范围,主要材料品牌,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等事项。
设计变更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严把设计变更关,对确需设计变更的应由提出变更单位说明理由,杜绝不负责任的设计变更和先施工后变更的现象。
第十条 加强变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尤其是重大设计变更和签证,并建立分级审批和先报批后实施的制度。
第十一条 因技术、地质等原因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要先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建设单位签署确认后, 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通知内容进行施工,超过合同价部分的工程变更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未按规定报经建设单位批准的,不得实施;已经实施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及其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现场签证
第十三条 签证内容要全面、详细、准确,要写明工程变更的依据及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写明具体施工工艺和程序,避免定性化和含糊不清的签证。
第十四条 现场代表和监理应明确具体的工程数量,建设项目成立指挥部或领导小组的,还须由责任人及工程部门负责人在签证单上审核后签章确认。
隐蔽工程
第十五条 监理要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记录、验收、签证工作,做到手续完备、签证资料报备规范,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零星小额增加项目确需现场签证的,应经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签证,较大数额的应由财政、建设和主管部门等派员在现场隐蔽之前参加验证。
监理
第十六条 街道投资工程要选择有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规范监理职责与义务,建立有效的监理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监理的监管。
第十七条 对隐蔽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理,完善签证手续,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十八条 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和监督,如果出现由于监理方失职而造成工程损失,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清理出场,并追究其相应赔偿责任。
领导责任
第十九条 加强对投资工程建设的管理,建设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建设项目,并委派专业人员作为现场代表。
第二十条 工程建设分管领导、现场代表应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学习工程建设相关知识,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第二十一条 要加强对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审核。
街道投融资工程项目“代建制”
第二十二条 积极推行勐焕街道投融资工程项目“代建制”,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勐焕街道投融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的组织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的金额和工期。
第二十三条 代建期间代建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认真执行代建合同约定的代建任务。
跟踪管理
第二十四条 街道纪委、项目办、财政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勐焕街道投融资工程建设的监管。
第二十五条 项目办要加强对工程建设概算、设计变更、工程质量的监管。
第二十六条 街道财政所对工程建设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资金拨付。工程建设原始凭证包括:(1)增值税发票;(2)工程合同;(3)中标通知书(不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不需要);(4)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人员名单、资产移交相关证明、决算资料、工程量签证单等);(5)扣质保金的收款收据;(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合同外增加建设内容的相关补充协议等;如项目有变更的,要提供项目变更批复)。
第二十七条 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促进建设单位规范管理、减少设计变更,从而控制工程造价,节约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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