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现将《勐焕街道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勐焕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6日
勐焕街道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有效地使用社区工作经费,进一步促进社区各项公共事业的有序展开和建设,加强社区管理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德宏州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指导意见〉的通知》(德组字〔2018〕39号)和《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民政局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德宏州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德组字〔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范 畴
一、社区经费主要分为社区基本工作经费和社区专项工作经费。
(一)社区基本工作经费
1、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办公费、差旅补助费、社区基础设施维修费、福利经费、城管劳务费等支出。
2、日常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居民区组织用于社区党建、文明建设、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健康卫生、群文团队活动等经常性工作开展的经费。
(二)社区专项工作经费
社区专项工作经费主要是指社区特批特用的经费。包括省、市、区财政部门定期拨付社区的专项工作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社区居委会的专用资金;有关部门或单位拨付社区“费随事转”的专项工作经费;共驻共建部门拨付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支持社区工作的社会捐赠捐助资金;社区设施经营性收入;其他资金来源。
管理原则
二、社区基本工作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应遵循依法设立、规范管理,严格审核、权责明确,科学论证、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
审批程序
三、社区居委会应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年初编制上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并就基本工作经费和专项服务经费分别细化审批的责任主体和审批程序。同时对专项服务经费的运行管理、信息公开、涉及项目的验收、经费列支等提出具体要求。
四、社区财务人员在接到有关审批文件后,要准确核实后再落实专项资金划拨工作,及时跟踪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多次核实监督。按照专项资金申报的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社区资金管理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投入项目运营。明确使用范围,规范使用流程,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五、社区单项工作经费开支3000元以上需提前向街道分管领导书面申请。
六、建立社区“两委”集体研究、书记和主任双审双签、居监委主任审核制度。
报 账
七、原始凭证发票要求要素齐全,如购货单位、购货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发票要求经办人及相关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并备注详细用途。
八、对于社区用于购买成批日用品或食品等物品进行慰问或发放奖励、津补贴等现金,必须提供会议签到单或人员签收单作为财务凭证。
九、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
十、社区居委会使用专项经费实行报账制,根据工作经费预算确定的用款计划,社区居委会可先行到街道办事处预借经费,街道办事处凭借据登记往来明细账。预借经费使用后凭有效凭证,经社区居委会经办人员、主任及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签字后,按规定审批程序报销,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每季度报账一次。
监督监管
十一、社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遵守财经纪律,严禁突击用钱、不按规定范围和标准用钱。
十二、街道纪委办、党建办、财政所、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等部门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底综合绩效考核,对在资金使用管理中违法违纪的,从严从快查处。
十三、街道财政所、经济发展办负责对每笔支出的审核把关。
十四、社区负责建立经费总账,并按项目名称建立明细账,每季度定期在居务公开栏公示,服务群众项目完工后在居务公开栏和项目所在地公示。
十五、社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不得列支接待费、奖金、加班补贴等其它费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对违反规定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回相应的社区专项资金,并停止相关负责人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情节严重的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
十六、街道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社区的,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实施责任追究和处罚。
日常管理与考核
十七、确保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到位。
十八、鼓励各社区安排其他资金,或提取产业任务奖金、不超过20%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等办法,加大绩效考核奖金补助力度,但个人领取的当年奖金不得超过芒市乡镇(街道、农场)新录用科员年平均工资水平。社区干部兼任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可领取经营管理报酬。
十九、为确保公用经费的公平、合理分配,将安排到社区的日常公用经费总额计算出全区人均服务人口的公用经费标准,按各个社区服务的人口数分配公用经费。
二十、由经济发展办、财政所指导社区财务科建立起准确的财务制度,辅助其做好社区全面预算工作。
二十一、增强社区“造血”功能,鼓励社区领办经济实体,发展社区经济,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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