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主体监管。一是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集中公示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督维权管道等内容,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2024年,在芒市人民政府网站、林草局门户网站、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等平台公示了行政处罚案件92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者,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4年共有37名执法人员取得了执法证。二是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明确执法案卷制作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规范准确。三是严格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实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由行政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参与,负责对全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和集体讨论。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编制《芒市林草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针对芒市地方性条例制定自由裁量基准与减免责清单,梳理芒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清单,共清理行政执法事项225项,制定行政执法培训计划、行政执法监督计划;二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各项流程,制作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积极组织开展案卷自评自查,根据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司法局和市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提供4件行政处罚案件给州林草局开展评查,提供3件行政处罚案件和2件行政许可案件给芒市司法局开展评查,提供1件行政处罚案件给州司法局开展案件评查。根据各部门给出的评查反馈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3.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林草行政执法综合改革衔接平稳过渡。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做好人才培养和执法衔接工作,积极组织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州司法局开展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共参加三期培训18个学时,累计共49人参训;统筹组织市局、11个乡镇综合执法队和乡镇林业站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技能培训3次47个学时,通过视频培训与现场培训的方式培训云南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系统使用及办案流程操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涉及林草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解读、林草行政处罚规范与新修改行政处罚文书讲解等内容,累计共65人参训,全面提升林草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为林草干部的自觉养成。2024年,芒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州、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月12日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华组织传达学习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并安排部署芒市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全面落实好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全市林草系统“当面见企业”活动。6月6日,芒市林业和草原局由主要领导深入到德宏石斛协会芒市 303 造林基地、芒市三台山华盛金矿有限公司企业开展“走访企业听心声”活动。在德宏石斛协会芒市303 造林基地、芒市三台山华盛金矿有限公司等 2 家企业现场,详细了解协会、企业的设立、发展历史及产业发展、生产经营等情况。随后与协会、企业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就产业发展、改扩建项目进行座谈,深入了解协会、企业现今的产业发展、工程项目推进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协会和企业反映的堵点和难点问题,现场征求协会和企业对林草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耐心解答协会和企业提出的政策困惑,并就协会和企业关心的生产经营、产业发展用地、林草要素保障服务等问题,面对面解答难题,回应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增强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企业一线,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明确了各股室事项窗口和审批人员角色分工,督促大家学习办理操作流程,熟悉相关操作程序,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督”林草政务公开工作较好落实。一是不断优化“放管服”监管机制,提升工作效率,规范完善“放管服”服务项目,公示林草职权职责执法职权9类,共 244 项。动态调整行政处罚174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检查26项。二是认真开展“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录入工作,截至6月24日,录入简报简讯40条。三是认真开展“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录入行政许可3808条、行政处罚信息95条。四是认真办理云南省12345政务热线平台交办案件,截至6月24日,共收到办件量10件,交办7件,调查2件,重办1件,答复10件,办结率100%。五是认真按照市综合治理指挥部(营商办)要求,积极配合营商办,完成了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工作。
(四)加强进驻政务大厅事项和人员管理,林草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一是主动与政务服务管理局沟通对接。今年以来分管领导带领法规全体人员到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就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窗口服务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进行沟通交流3次,参加州级培训1次。二是要求芒市林草局服务窗口柜面摆放整齐、提示明显、标识清楚,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态度和谐,提高服质量,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与群众争吵或因服务态度、工作质量问题被投诉的情况发生。三是从事“放管服”服务工作的人员均为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全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并持证上岗,报送并公示执法人员信息40人。四是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及职权职责的内容,以及相关执法制度培训2期,行政执法参训人数达120人次。五是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网上可办率达100%;六是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严格落实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实现“应进必进”100%要求;七是全局干部职工已实名注册办事通。
(五)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林草行业营商环境法治环境持续改善。林草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成立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印发了《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三是认真做好林草法制手机信息宣传服务,结合林草业务特点和业务内容,截至10月12日,发送林草法制宣传信息9个内容4.5万条次,积极开展林草普法宣传,开展各类宣传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撰写各类工作简报39余期。四是明确林草法制宣传工作目标,按照省、州、市普法工作要点的目标要求,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依法治林,依法治草,以法制宣传教育为手段,以服务林区群众和社会大众为目的,在宣传落实林草改革政策的同时,提供各项便民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 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还不够大:在一些部门和岗位,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存在敷衍了事、走过场的现象。
2. 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还不够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管理。
3. 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创新:目前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还比较单一,内容还不够丰富,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 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考核监督,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绩效评价、晋升晋级等挂钩,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 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如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4.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总之,2024 年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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