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7889    作者: 日期:2019/10/25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701000

芒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林业局主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加强生态保护,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二是依法治林,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三是强化完善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四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体系建设。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芒市林业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为总目标,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助力脱贫攻坚为总任务,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和创新,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不断增强基础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水平,努力实现大地增绿、资源增量、生态增质、产业增效、林农增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宜居宜业生态田园芒市作出更大贡献。全年预计实现林业产值4.7亿元,同比增长36.6%;完成新增造林1.88万亩,义务植树55.54万株,森林覆盖率达63.75%兑付各种涉林惠农资金2829.39万元,其中:投入、兑付各类林业生态扶贫资金1104.62万元,帮扶带动全市5676贫困户;投入各项生态建设资金1684.98万元,全市林业呈现出产业发展持续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成效显著、林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民生保障效能突显、林业灾害防控更加有力、“平安林区”不断巩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良好局面。

(一)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分解的工作任务2018年,芒市林业局党组切实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改革、社会发展与民生中心工作,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大局。将全市精准脱贫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人居环境提升、强边固防、河长制及芒市大河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与林业“平安林区、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综合治理、林业生态扶贫”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贯穿于林业项目建设中,全力做好人居环境提升、落实河长制及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三农” 、“放管服”、重点督查和重大项目工作。全年,开展宣传40场次,制作宣传牌11块,巡查80余次,集中清理垃圾11次,清理垃圾108余吨,投入资金15万余元,全面清理整治责任河段澡地河;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或意见22件,落实专项资金10万元,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面加强林业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人事人才、统计、档案、保密、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民族团结、双拥等社会各项工作。

(二)林业绿色生态扶贫精准发力。2018年,芒市林业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惠民、保护优先、尊重自然等发展理念,充分依托林业资源优势,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实扶贫责任,咬定目标,聚焦精准,大力推进“生态保护脱贫一批”攻坚举措,不断提高生态扶贫工作成效。通过实施林业改革、退耕还林、生态林产业、生态补偿、完善基础设施等生态扶贫工程项目,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脱贫统筹推进。全年投入、兑付各类林业生态扶贫资金1104.62万元,帮扶带动全市5676贫困户

(三)林业绿色富民产业持续发展提升。2018年,芒市林业局加快推进林业各项改革,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林业资源产品供给能力;提升森林质量,加快结构调整,着力加强科技支撑和示范带动;坚持生态建设项目与林产业发展有机相融合,积极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带动全社会大力发展特色林产业;全市林产业基本形成以林业九大产业为基础,突出高原特产色林产业,创新发展林下产业的优势各异、多头发展的产业模式,为地方经济增长,林农脱贫致富作出重大贡献。全年,新增确权林地0.18万亩,发证58本,林权变更流转43件,面积0.41万亩,流转金额1270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11件,抵押林地面积2.55万亩,抵押贷款2.6亿元;受理林业贷款贴息申请16件,兑现林业贷款贴息资金38.76万元;累计投入林产业发展资金239万元;发展林下石斛种植累计面积0.84万亩,重楼累计面积0.03万亩;完成杉木套种普文楠、黄精、西南桦套种红豆杉等科技项目3个项目,科技示范面积160亩,投入资金30万元

(四)林业生态治理成效显著。结合林业双增目标和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生态效益补偿、陡坡地生态治理、农村能源等生态工程。全年完成新一轮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0.1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0.1万亩,林地征占用异地植被恢复造林0.27万亩;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推广省柴灶400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600台;落实83.72万亩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25.58万元;全面启动101.89万亩的天然林商品性停伐,兑付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1504.37万元。

(五)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提升。2018年,市林业局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目标,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森林资源保护为重点,以平安林区创建为核心,以“三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专项行动为突破口,管护和治理双管齐下,切实加大森林资源力度,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提升。一是加快国土绿化,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国土绿化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紧密结合,与生态修复治理紧密结合,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与森林质量提升相结合不断创新国土绿化机制,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坚持城乡绿化一体化,突出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绿化美化,以城市面山、主要交通沿线、重要江河流域、重点生态区域为重点,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开展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以森林抚育、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等项目为抓手,加快培育多功能的高质量森林,努力提高林地生态、经济综合产出率,确保森林数量和森林质量持续稳定增长。全年,新增造林1.88万亩,义务植树55.54万株。二是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全市启动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监测三项工作,全面实施森林资源“监测全覆盖、核查全覆盖、执法全覆盖” 的三个全覆盖;以专职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天然林护林员组建全市森林生态护林员队伍;强化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强化森林采伐管理工作,加强对经营木材加工的管理;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以勐板河水源地、苤菜坝等饮用水源湿地资源为重点,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保护措施、坚决打击制止破坏湿地及湿地保护区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和效能。全年,办理林木采伐蓄积量5.27万立方米,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130份;办理外调国内外木材2.68万立方米,林产品0.26万吨,办理木材运输证1644份;办理各类征占用林地32件,占用征收林地246.14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085.6万元;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面积增加1.84万亩,森林面积增加1.07万亩,天然林面积减少1.96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0.1%;开展林业法制宣传培训29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36万份,受训人员达0.2万人次;完成全市1028株的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开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贸易专项整治。三是以平安林区创建为抓手,推进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围绕“资源增长、生态良好、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的目标,推进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健全林业“三防”体系运行机制,加强林区治安防控,提升治理水平;启动全市森林资源督查工作,托林地档案+遥感监测+现地调查核实等手段,直接从发现问题、核查问题、查办问题、整改问题入手,重点检查森林资源保护情况。全年,对全市2550森林资源疑似变化图斑点进行核查,共查实违法图斑293个;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47人次,车辆163台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91件,查处违法行为人9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7.4万元。四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着力加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保护工作,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制定各类生物资源专项保护方案,加强生物资源重点区域就地保护等工作,扎实推进芒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全年,新建省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Ⅱ级保护植物火桐和斜翼保护小区1个;重点开展国家Ⅰ级保护动物菲氏叶猴及其栖息地极小种群物种就地保护,与州林业局、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合作共同出资80万元,开展菲氏叶猴栖息地科学考察与总体规划项目。五是林业灾害防控能力不断提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细化灾前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建立健全联防联治联检联测机制,严控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扩散,同时加大宣传培训、测报管理、检疫执法力度,逐步推行无公害和社会化防治,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效率。全年,共发现卫星监测热点4个,发生森林火灾1起,森林受害率为0.009‰,火灾当日扑救率100%,基本完成年度森林防火目标任务,建设视频监控12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0.701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04‰,预测发生面积0.7万亩,测报准确率为99.9%无公害防治率为96.59%,完成产地检疫苗木面积0.20615万亩,种苗3022万株,产地检疫率为100%

(六)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2018年,芒市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林业局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下设:局机关、桦桃岭水土保持站、林检局、林业调查咨询中心、林政稽查队、营林站、林科所、轩岗木材检查站、芒里木材检查站、弄坎木材检查站、杏万水上木材检查站。

2018年年末在职人员116人,其中:机关人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9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人员71人(退休人员统一由芒市人社局发放工资,未纳入2018年决算编制)。

芒市林业局有公务用车编制数13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林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05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2.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其他收入5.049万元,占总收入的0.1%。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3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1.71万元,其他收入减少5.181万元,主要原因:财政加大对林业资金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芒市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05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21万元,占总支出的28.95%;项目支出4300.02万元,占总支出的71.05%。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256.63万元,基本支出增加353.11万元, 项目支出增加1903.52万元,主要原因:林业项目投资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日常支出1752.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9%。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353.12万元,主要原因:由于经费紧张,有部分事业支出在2017年没有及时结账,所以增大了2018年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00.02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903.52万元,主要原因:林业项目投资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天然林保护支出2190.98万元,退耕还林支出527.24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04.26万元,森林培育支出217.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943.02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25.13万元,林业产业化支出4.45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66.82万元,其他林业支出22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256.63万元,主要原因:林业项目投资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2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2016年考评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718.53万元,占总支出的44.92%主要用于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项目;

4.农林水支出3053.17万元,占总支出的50.4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森林培育、林业产业发展、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92.1万元,占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31元,超出预算的0.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67万元,完成预算的9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4万元,超出预算的32.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时间长久,使用率频繁,车子零件已损坏需及时维修更换,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了18.38万元,增长 68.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56万元,增长5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45元,增长460.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时间长久,使用率频繁,车子零件已损坏需及时维修更换,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67万元,占85.34%;公务接待费支出6.64万元,占14.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森林培育、林业产业发展、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年末公务用车1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它用车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接待人次1350人。主要用于森林培育、林业产业发展、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林业局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日常经费支出1752.2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353.12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林业项目经费增加,机关日常经费也相应增加,所以增大了2018年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9%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芒市林业局资产总额7980.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51.14万元,固定资产2447.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62.76万元,无形资产50.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9.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1.2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9.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芒市林业局2018年未开展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单位“收入决算表”中无其他收入。

 2.本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都为零。

 3.本单位“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没有部门转拨附属单位或者非本级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

 4.本单位“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工资福利支出”是编外临时工工资。“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没有列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不涉及。

 6.本单位“资产负债简表”中没有“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 2018年决算公开材料]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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