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芒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7294    作者: 日期:2017/11/13

一、主要职能:

芒市林业局主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加强生态保护,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二是依法治林,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三是强化完善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四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体系建设。

二、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林业局编制人数共计7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59人。实有人数191人(行政24人,参公5人,事业9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人员124人,退休人员67人;在编实有车辆9辆。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18.6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671.25万元,增长64%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5.68万元,专项业务支出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1.25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相应支出有所增加,部门机关支出加大原因主要用于商品及服务支出。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4.3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94.35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9.12万元

其中:办公费34.76万元,业务费65万元,工会费15.78万元、退休公用经费3.3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标准:行政人员每人年均2550元、事业人员每人年均2850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2.21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498.92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12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行政项目较2016年拨款有所增加,相应支出也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及服务支出。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5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5万元,增长100%,数据差距原因是:货物44.5,工程10万元。

四、名词解释(以下名词解释根据单位实际预决算情况说明自行选择)。

(一)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