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16795    作者: 日期:2021/3/2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700000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是芒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业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林业行政管理和对上承接,对下部署,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股,山林草原纠纷调处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芒市林业局是芒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业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护森林及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负责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预测及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以及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林业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实行宏观管理;组织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成果,规划林业专业人才培训;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分类经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劳资、群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搞好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含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1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 0人。 

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78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7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73.7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71.72万元,增长39.46%,增长原因:一是公用经费人均额度标准提高;二是2021年增加了植被异地恢复造林8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73.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73.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73.79万元(本级财力2373.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71.72万元,增长39.46%,增长原因:一是公用经费人均额度标准提高;二是专项业务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73.79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7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5.79万元,较上年增加 613.72 万元,原因公用经费人均额度标准提高;项目支出58万元,较上年增58万元,原因专项业务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5万元 

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101.84万元 

4、2130201行政运行1354.2万元 

5、2130204事业机构599.29万元 

6、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农林水支出30万元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95.6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2315.79 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143.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43.73万元,用于保障芒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4万元,用于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购买社会服务等支出;

2、“项目支出”58万,其中“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平安林区建设”“调处工作”“三.三制”工作开展经费开支。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减少45万元,下降100%,原因:预算数应为4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表录入时数据有误。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 100 %,原因:预算数应为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表录入时数据有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共计接待200人。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原因:公务接待预算数应为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表录入时数据有误,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40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原因:预算数应为4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表录入时数据有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73.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7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5.79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良好,资金从预算、执行、验收、支出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 

加强对林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管控,完善州、县、乡三级森林火灾联防联控管护机制和市、乡、村、组四级联动管护机制,严格执行森林植物检疫制度和预防报告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林业生态保护制度,以“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监测”三项工作为中心,实现森林资源 “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强化林业生态保护;以森林督查工作为基础,对全市森林资源变化进行跟踪监测,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对勐板河水源地、苤菜坝湿地、黑河老坡等重点生态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加大林业生态治理修复;按照《芒市菲氏叶猴自然公园总体规划》,继续推进国家Ⅰ级保护动物菲氏叶猴及其栖息地极小种群物种就地保护;继续加大全市28.03万亩公益林、101.89万亩的天然林管护力度;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社会效益:抓实组织领导;抓实内部建设;抓实体系建设;抓实宣传发动;抓实双增建设;抓政策落实;集中开展森林资源督查工作;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态效益:“三.三制”工作经费的保障,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物资的准备到位,确保了我市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经济效益:财政专项经费由原来每亩林地0.03元提高到0.1元,根据芒市2009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芒市现有林业用地306万亩,按每亩0.1元标准配套森林防火经费。 

  紧紧围绕“资源增长、生态良好、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的工作目标,本着充分发挥林业系统管理、林区治安管理、系统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立足工作实际,创建活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资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机关运行经费1171.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71.72万元,包括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生活补助及其它支出等经费;“30201”办公费,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31002办公设备购置用于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30305生活补助用于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购买社会服务等支出;“30233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较上年增加929.55万元,上升79.33%,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额度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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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三.三制” 

二、立项依据: 

芒森指请字(2012)4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云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专项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 

五、项目实施内容: 

财政专项经费由原来每亩林地0.03元提高到0.1元,根据我市2009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芒市现有林业用地306万亩,按每亩0.1元标准配套森林防火经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每年应配套森林防火预算经费5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发放扑火队员工资及平安建设经费。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三.三制”工作经费的保障,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物资的准备到位,确保了我市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了我市森林防火及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开展。

(五)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预算,故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700111

 [ [附件: 附件1.改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302100355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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