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教育体育局

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办事指南

浏览量:15114    作者: 日期:2021/2/4

一、受理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四条 等级称号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第九条  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第十条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运动员相应的等级称号。

 

三、实施机关

 

芒市教育体育局

 

  1. 审批条件

     

    1.符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2.运动员参加由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主办、联办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全省青少年年度比赛、大中学生年度比赛中取得成绩,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审批资格,并于取得成绩后三个月内提交申请材料。

     

    五、受理地点

     

    芒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大厅地址:文蚌街15附2号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要求

备注

1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原件

复印件

纸质材料,应采用A4纸,左侧装订。

2

收取原件

 

2

居民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

2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3

获奖证书

■原件

■复印件

1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4

秩序册

■原件

■复印件

1份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5

成绩册

■原件

■复印件

1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6

一寸证件照

■原件

□复印件

 

2份

收取原件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保证所提供材料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有公章的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无。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审批流程

    详见附件1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芒市教育体育局体育股咨询窗口,咨询电话:(0692)3027873

(二)咨询回复

⒈窗口咨询和电话咨询的,当场能够答复的当场回复,当场不能答复的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

通过网络咨询的,在30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网上服务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或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咨询及电话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由现场取件。

 

(五)监督投诉

 

1.窗口监督投诉:芒市斑色路9号芒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电话号码:(0692)3028788;

2.纪检监察投诉:芒市斑色路9号,芒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电话号码:(0692)3028276;

3.信函投诉:芒市斑色路9号,芒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政编码:678400;

4.其他投诉:拨打“12345”政府热线,扫描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芒市人民政府芒市教育体育作出的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芒市人民政府芒市教育体育局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或德宏州教育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芒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网站下载(有就写,没有就直接窗口领取)或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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