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第五十七条 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三、实施机关
芒市教育体育局
四、审批条件
符合申请要求,上报相关证明材料
五、受理地点
芒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大厅地址:文蚌街15附2号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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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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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
■原件 □复印件 |
纸质材料,应采用A4纸,左侧装订。 |
1份 |
收取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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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收取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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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审结果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收取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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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藏区(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收取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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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汇总表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收取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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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保证所提供材料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有公章的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无。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审批流程
详见附件1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芒市教育体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股咨询窗口,咨询电话:(0692)3028785。
(二)咨询回复
⒈窗口咨询和电话咨询的,当场能够答复的当场回复,当场不能答复的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
⒉通过网络咨询的,在30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网上服务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或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咨询及电话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许可:颁发批复文件
不许可: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五)监督投诉
1.窗口监督投诉:芒市斑色路9号芒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电话号码:(0692)3028788;
2.纪检监察投诉:芒市斑色路9号,芒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电话号码:(0692)3028276;
3.信函投诉:芒市斑色路9号,芒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政编码:678400;
4.其他投诉:拨打“12345”政府热线,扫描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芒市人民政府芒市教育体育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芒市人民政府芒市教育体育局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芒市人民政府或德宏州教育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芒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网站下载(有就写,没有就直接窗口领取)或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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