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新教师培训更具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新教师培训的质量,促使新教师尽快适应岗位要求,芒市教育体育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新招聘教师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教师深入理解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培养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能正确看待和并尝试解决工作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了解岗位工作要求和任务,熟悉教学常规,能独立完成常规工作;了解教学改革理念,熟悉任教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学习学生管理、团队活动及家校联系的基本方法;培养总结、反思的习惯和能力,能积极主动地探究和学习,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意识。
二、培训对象
2019年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及2020年新招聘教师共200人。其中职业高中教师5人,普通高中教师55人,初中教师64人,小学教师48人,幼儿园教师27人。
三、培训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
四、培训内容
(一)师德理念(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改革理念及方法。
(二)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解读。
(三)学科教学的基本技能及方法。
(四)教学常规各个环节的要求及实施(包括备课、上课、辅导、复习、检测、总结及反思、教学质量分析等),听课、议课的基本方法。
(五)学生管理、团队活动组织实施的基本策略。
五、培训实施
本次培训分岗前培训、在岗研修、总结考核三个阶段。
1.岗前培训(2020年8月,由德宏州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培训主要以专题讲座形式开展,内容侧重师德理念和教学常规。通过专题培训,使新教师认识自己的岗位,了解岗位职责和要求,培养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了解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流程及要求;了解学生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二)在岗研修(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
1.自主实践及研修。新教师所在学校要制定新教师培训计划,并为新教师指定学科骨干教师、班主任进行指导,对新教师课标教材的学习、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常规各环节的实施、学生管理活动的开展、教研活动的参与情况等进行跟踪和指导。
2.在岗期间跟岗研修。由培训基地学校为学员安排指导教师,并签订《师徒结对协议》。新教师原则上每周跟岗学习一天(具体日期结合实际由培训基地学校与新教师所在学校共同商定),特殊情况如特别偏远学校的学员,可适当调整为每两周跟岗一次,每次跟岗两天。2020年秋季学期跟岗不少于10天,2021年春季学期跟岗不少于15天。具体要求如下:
(1)培训基地学校根据学员任教学科及年级,安排相应学科及年级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进行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2)指导教师及学员根据培训目标、内容及任务签订“师徒结对”协议,并提交学校备案。
(3)学员每学期具体学习任务为:制定个人发展计划;跟岗期间全天跟岗学习,全程参与指导教师的工作,并完成培训记录;每学期听课30节,其中指导教师示范课每学期不少于15节,听其他教师(不指定学校)课不少于15节;接受指导教师听课指导秋季学期不少于3节、春季学期不少于5节,接受所在学校教师听课指导每学期不少于5节;对每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反思,积极应对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提前一周备课并提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能根据指导教师指导意见修改并实施;每学期阅读三本教育教学相关书籍,每本撰写一份心得体会;根据岗位要求学习学生管理、团队活动组织、家校联系等工作的基本方法并参与组织实施;积极主动参与其它业务培训及教研活动;每学期结束后完成学期培训总结。
(4)指导教师具体工作任务为:指导学员制定个人发展计划;秋季学期指导学员不少于10天、春季学期不少于15天;秋季学期提供示范课不少于10节、春季学期不少于15节;对每个学员听课指导秋季学期不少于3节、春季学期不少于5节;在跟岗过程中对学员渗透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方法和教学技能的指导,帮助学员正确应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了解学员一周工作情况并进行指导;审阅学员备课情况并提出有效的指导意见;指导学员解读课程标准、梳理教材内容,学习教育教学相关理论,培养学员的自我学习和发展意识;每学期对学员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作出评价意见。
3.集中培训:在岗研修期间,根据新教师培训的需要,由芒市教育体育局不定期组织专项集中培训。
总结考核(2021年7月)
1.学期考核:分为学员总结反思、指导教师评价和培训学校考核三个环节,每学期结束时开展一次,由培训学校组织。首先由指导教师指导学员分别对照学期个人成长计划和《师徒结对协议》,反思、总结培训收获及问题,整理培训成果,完成培训总结,完善培训手册;其次由指导教师完成对学员的学期评价;最后由培训学校完成考核意见。
2.年度考核:在完成学期考核的基础上,开展实践操作考核。实践操作考核采用说课或课堂教学的方式对新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由培训基地学校制定方案报师训办审核后实施。
3.完成年度考核后,芒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考核认定。
六、培训考核
(一)本次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培训结果考核两部分,分为 “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学员和指导教师分别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及、辅导教师证书,并认定培训学时120学时。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定标准见学员手册。
(二)学员的培训过程考核由指导教师、培训基地学校完成,根据培训目标、任务对学员的参训情况、参训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
(三)学员的培训结果考核由芒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和芒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师训办共同完成,根据学员参训表现、培训基地学校和指导教师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四)培训考核需提交以下资料:师徒结对协议、听课记录、本学年教学设计、实践操作考核结果、培训手册。
七、组织保障
(一)本次培训由芒市教育体育局组织,芒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和芒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师训办、培训基地学校、新教师所在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跟岗学习学员因跟岗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所在学校根据相关规定报销。
(三)芒市教育体育局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次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八、相关要求
(一)培训基地学校及新教师所在学校要充分重视并大力支持本次培训,加强学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并根据培训要求妥善安排好跟岗学员及指导教师课程,保证培训顺利开展。
(二)加强对学员及指导教师的管理,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开展培训;及时跟踪培训进展情况,确保培训质量。
(三)指导教师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指导新教师,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使新教师快速成长。
(四)学员要服从学校及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及培训安排,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及时总结和反思,主动学习、虚心求教,努力提升业务水平。
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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