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德宏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德宏州地震应急预案》和《芒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教育体育系统所辖单位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二、工作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三个环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组织教师、学生避震及校内疏散,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在本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芒市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
当我市发生破坏性地震时,根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信息立即启动本预案。市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在市人民政府地震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减灾救灾工作,指挥和协调本系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各学校相应设立地震应急机构,负责本学校的地震应急工作。
指 挥 长:冯鸾芳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指挥长:晏家荣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玉门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许连华 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陈炳团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叶训达 市教育科研中心副主任
余德龙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邵进周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大超 市老体协副主席
成 员:杨 波 市教育体育局党办主任
们文杰 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明正留 市教育体育局德育安全股股长
沈发军 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莫 蕾 市教育体育局招考办主任
胡艳萍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和师资工作股股长
周俊成 市教育体育局规划基建股股长
陈 燕 市教育体育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赵国华 市教育体育局职成教股股长
张兴荣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施灿森 市教育体育局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范应才 市教育体育局体育股股长
陈云浦 市老体协办公室负责人
高正磊 市教育科研中心党支部书记
谷统道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各乡镇联络员
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规定要求和会议精神,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根据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二是统一领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震后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三是督促检查各学校工作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和工作实效;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的起止时间,因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决定在学校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四是决定派遣抢险救灾队伍,统一把握震情、宣传灾情报道口径。
(二)设立工作小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救灾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和医疗救护组6个工作组,统一在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共同开展工作。各工作组组长均以在职岗位人员担任,无论今后何时发生地震,如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组长调离或不在岗时,由本单位在岗人员自行接替工作。
1.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 陈炳团
副主任: 杨 波、们文杰、明正留、陈 燕、周俊成
成 员: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全体驾驶员及各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与各有关成员保持联系,提出救灾工作建议,督促检查各校排危、分流学生拆除重建校舍工作;审查学校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编写抗震救灾简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收集、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做好受灾学校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处理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抢险救灾组
第一组
组 长:许连华
副组长:赵国华
成 员:胡艳萍、李建红、王 俊
职责范围:芒市城区学校
第二组
组 长:余德龙
副组长:周俊成
成 员:番成永、黄国汉、杨福刚、陈兰芬
职责范围:芒海镇、遮放镇、西山乡辖区学校
第三组
组 长:陈炳团
副组长:明正留
成 员:方二德、蔺以炳、杨永权、康定稳、李良才
职责范围:中山乡、勐戛镇、三台山乡辖区学校
第四组
组 长:晏家荣
副组长:张兴荣
成 员:赵树玄、章正富、李克峰
职责范围:五岔路乡、江东乡、轩岗乡辖区学校
第五组
组 长:邵进周
副组长:谷统道
成 员:高正磊、陈茂晗、杨春燕、高 山、钱江荣
职责范围:风平镇、芒市镇辖区学校
主要职责:抢险救灾组办公地点设在各乡镇学校办公室。地震发生后,各小组要根据职责范围,第一时间组织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协调、配合部队挖掘、抢救被压埋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防止因地震后次生灾害的发生。协调配合部队、志愿者为灾区师生搭建抗震棚。帮助灾区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许连华
副组长:杨 波、们文杰、胡 蓉
成 员:寸 佳、杨助逍、各中小学(园)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临震应急期,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掌握地震基本常识和地震应急及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示、通告,鼓励灾区师生抗震救灾,重建校园;加强舆情监控,引导广大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市的决策和部署上来,防止谣传、误传引发恐慌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大超
副组长:范应才、陈 燕、施灿森
成 员:相关股室人员及各学校(园)总务处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学校(园)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及抗震救灾急需物资的接收、分配、供应,向本系统应急指挥部工作人员及其他抗震救灾人员提供补给;统计灾区学校急需救灾物资,向芒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申请所需救灾物资;督促各学校组织力量抢修教学设施,为维持正常教学提供保障;联络社会力量向灾区学校捐赠救灾物资,并组织相关捐赠活动。
5.督查组
组 长:晏家荣
副组长:张兴荣、杨世本
成 员: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及各学校(园)工会负责人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各学校(园)抗震救灾物资发放和资金使用情况。
6.恢复重建组
组 长:余德龙
副组长:沈发军、周俊成、番成永
成 员: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及各学校(园)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抓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的划分
本预案中地震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划分为一般地震、较大地震和重大地震三个等级。
一般地震:师生在学校无生命危险伤害;地震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较大地震:校舍倒塌;学校发生造成人员伤害事件;地震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重大地震: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校舍倒塌;在学校发生师生死亡的事件;地震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地震的应急处理
根据地震的等级,原则上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一般地震。发生一般地震时,由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对地震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了解学校对地震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决定下步处理的跟进措施;根据事件情况决定亲自或指派相关股室人员赴事发现场指导处理事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决定地震处理的其他事宜。
2.较大地震。发生较大地震时,由局长组织协调对地震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迅速决定亲自或派相关领导带领人员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处理;决定并落实相应的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援救工作;决定是否召集地震应急救援小组赴事发现场协助参加救援工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及时掌握地震的发展情况,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3.重大地震。发生重大地震时,局长必须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地震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带领人员赴事发现场帮助协调事件处理;决定并落实相应的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援救工作;决定是否召集地震应急救援小组赴事发现场协助参加救援工作;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安排相关领导尽快弄清事件真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与新闻单位对接及时掌握地震的发展情况,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地震的报告
地震发生后,各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重大地震和较大地震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报告,一般性地震在事发1小时内报告。报告受理股室:市教育局德育安全股,电话:3028679。
市教育体育局接到学校地震报告后,接报人员应立即问清情况,并第一时间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地震的严重程度确定地震等级,并报告指挥部指挥长。根据指挥长指示,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人民政府报告。各乡镇学校联络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地震应急现场协助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
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辖区范围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市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一般地震,各成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较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工作岗位,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重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赴地震现场,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
1.地震预报期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上级政府发布的避震通知,在必要时果断组织师生进行紧急避震疏散;
(2)检查临震应急工作的准备情况;
(3)协助政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平息社会上关于发生地震的谣言和误解。
2.临震应急期的应急响应行动
在市人民政府宣布地震预报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以后,市教育体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各自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校园的安全防范,减轻地震灾情和灾害后果程度。
3.地震发生后学校的应急响应
(1)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将汇总统计的资料报市教育体育局地震应急指挥部;
(2)迅速组织救灾队伍和部署本学校的地震应急工作,并接受地震灾区人民政府地震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地震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3)迅速部署救灾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五)现场应急处置
1.抢救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最大限度地营救人员,并及时将伤员送往指定医院就医。
2.安置抢救:根据地震受灾情况,及时安排好灾区师生的住宿、生活设施,并组织人员及时抢救学校财产。
3.处置险情:当遇到险情时,现场指挥员应根据地震局通报情况,沉着、冷静、果断地作出判断,科学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迅速将人员、物资撤到安全地带。
4.维持秩序:应急救援人员应维护好现场抢险救援秩序,做到有条不紊地疏散人员、物资、护送伤员等工作。
(六)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学校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因地震而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已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分析,近期内学校所在地区不会有再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学校基本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达到以上条件后,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部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单位宣布。
五、附则
(一)系统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1.按照地震应急事权划分,市直学校、乡镇中学和各中心校应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组织修订学校地震应急预案,报送市教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各完小要根据本中心校《预案》中的职责,组织修订学校地震应急预案,报送中心校备案后实施。
2.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要对上级预案进行细化,措施要具体、便于操作。随着机构人员变动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订。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地震发生后,市教育体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对未按要求制定、修订和实施预案的学校,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本预案由市教育体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自预案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9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2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