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德宏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五年一个周期(2022年以前完成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完成不少于25%的比例,20所幼儿园认真开展了自评上报,芒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专家组,于2020年9月28日—10月16日入园开展了实地评估,根据评估组评估意见,结合幼儿园整改情况,经报局班子研究同意,评估结果如下:
德宏州幼儿园为“办园行为优秀幼儿园”。
红苹果幼儿园、遮放弄喜幼儿园2所幼儿园为“办园行为良好幼儿园”。
五棵树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鑫源幼儿园、风平镇那目幼儿园、风平镇坝么幼儿园、芒市镇芒乖幼儿园、轩岗乡第二幼儿园、江东乡李子坪小学附属幼儿园、五岔路乡弯丹明德小学附属幼儿园、遮放镇户拉幼儿园、轩岗乡丙茂小学附属幼儿园、勐戛镇香菜塘兴亚小学附属幼儿园、遮放镇绿地小学附属幼儿园、西山乡毛讲村幼儿园、西山乡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西山乡芒东幼儿园、勐戛镇三角岩小学附属幼儿园17所幼儿园为“办园行为合格幼儿园”。
希望被评估认定的幼儿园再接再厉,不断总结办园经验,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幼教质量。
芒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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