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和《德宏州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全部幼儿园必须完成评定等第及规范挂牌工作,芒市30所幼儿园对照指标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自评申报。芒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专家组,于2020年9月28日—10月16日,对30所幼儿园申报材料、办园规范管理、数据统计等进行了实地核查,根据评估组评估意见,结合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经报局班子研究同意,认定结果如下:
认定芒市幼儿园大湾分园、江东乡中心幼儿园2所幼儿园为“二级一等幼儿园”。
认定西山乡邦角幼儿园、童心幼儿园、航帆幼儿园3所幼儿园为“二级二等幼儿园”。
认定博雅幼儿园、风平镇坝么幼儿园、轩岗乡幼儿园、轩岗乡第二幼儿园、遮放镇户弄幼儿园、中山乡幼儿园6所幼儿园为“二级三等幼儿园”。
认定跳跳鼠幼儿园、芒市镇街坡幼儿园、江东乡双坡幼儿园、遮放镇龙江宝贝幼儿园、西山乡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西山乡芒东幼儿园、西山乡营盘小学附属幼儿园7所幼儿园为“三级一等幼儿园”。
认定芒市镇芒杏小学附属幼儿园、轩岗乡芒棒幼儿园、轩岗乡丙茂小学附属幼儿园、交通幼儿园、西山乡毛讲村幼儿园5所幼儿园为“三级二等幼儿园”。
认定小太阳幼儿园、江东乡光荣幼儿园、五岔路乡梁子街小学附属幼儿园、遮放镇戛中幼儿园、勐戛镇三角岩小学附属幼儿园、勐戛镇茶叶箐幼儿园、勐戛镇勐旺小学附属幼儿园7所幼儿园为“三级三等幼儿园”
希望被评估认定的幼儿园不断完善幼儿园管理制度,整合办园资源,加大幼儿园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办园水平。
芒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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