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教育体育局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办事指南

浏览量:15898    作者: 日期:2020/3/17

 

一、受理范围

在芒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举办民办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单位和个人

二、审批条件

1.符合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布局合理。

2.达到设置标准要求(具体参照《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4个附件》)。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芒市斑色路9号

办事窗口:芒市教育体育局四楼基础教育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备注

1

申办报告

原件(收取)

1

 

2

举办者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1

个人

举办

3

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1

单位

举办

4

办学场地产权证明(租用附租赁合同)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1

 

5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原件(收取)

1

 

6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1

 

7

拟办民办学校章程

原件(收取)

1

 

8

拟任校长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1

1份

9

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技术或专业技术登记证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1

1份

10

拟聘财会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资格证书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1

1份

11

验资报告

原件(收取)

1

 

12

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合同或协议

原件(收取)

1

联合

办学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行政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许可:颁发批准筹设通知书或批准办学文件及办学许可证

不许可: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窗口:芒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咨询电话:0692-328683

监督投诉地址:芒市斑色路9号芒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692-3028788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 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文章来源:办公室